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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購物頻道數量 業者要求政府鬆綁
〔記者高照芬╱台北報導〕國內電視商務(T-Commerce)規模呈倍數成長,數位電視發展的時程也備受業界關注,昨日在一場座談會中,業者建議政府應將電視購物事業的主管機關由新聞局改為經濟部,同時解除電視購物頻道數量的管制,並將有線電視數位化及T-Commerce電視商務產業納入「數位台灣計畫」當中。
更有系統業者(MSO)指出,如果在兩年內政府能大力推動數位電視,達到全面數位化,數位機上盒免費贈送給消費者都沒有關係。
這場「2005年服務業跨業整合商機系列研討會」,是由商總、台灣智庫及經建會所主辦,吸引頻道業者、電視購物頻道供應商及學者專家與會。
新聞局長林佳龍表示,去年電視商務的營業額高達300餘億元,金額超過全國有線電視系統的總營收,是一項新興產業,為使數位電視能快速發展,新聞局已新修訂了傳播7法,其中涉及電視數位化及產業發展的條文,已列為優先修法的對象。
全國商總理事長王令麟認為,國內有線電視普及率達85%,電視購物為新興的流通產業,政府應予以鼓勵及扶植,電視購物產業是台灣本土企業,在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65歲以上的人口占10%,不少業者有意跨入電視購物頻道分食市場大餅,未來數位電視商機可以上2000億元。
王令麟也針對電視購物產業提出多項建議,包括主管機關由新聞局改為經濟部,同時他也建議經建會將有線電視數位化及「T-Commerce電視商務」產業納入「數位台灣計畫」中,提供數位機上盒免貨物稅等租稅減免優惠,協助數位機上盒快速舖設普及。
另外,目前電視購物頻道不得超過總頻道10%也應該鬆綁,他建議電視購物頻道數量應交由市場機制,由市場自由競爭決定頻道數。
不過,林佳龍說,政府已規定在2010年時生產的電視必須內鍵數位化功能,使收視戶能具有更多選擇,同時也對國內發展互動電視有正面的助益,這一連串的措施,可解決數位機上盒普及率的問題。
另外,林佳龍表示,由於目前國內廣播環境存在頻譜分配使用凌亂、頻率資源使用不公等現象;新聞局將有條件讓地下電台合法化,使地下電台未來免於動輒被抄台的風險。
林佳龍表示,無線廣播頻譜重整讓地下電台轉型合法化,將按照即定的時程進行,也就是在3月下旬開始辦理,未來他即使卸下新聞局長的職位,也會將這項業務交給接任的局長,政府的政策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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