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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 要從根本否定

■郝培芝

檢視中國推動反分裂法的過程,事先法案內容保密到家,並派遣陳雲林與孫亞夫親赴美、日溝通宣傳,並在同一時間內,全面動員中國所有外交體系,對全世界國家進行宣傳與說明,從這些現象觀察,我們應將反分裂法視為胡溫體制對台政策的根本轉向與處理基調的轉型。

總體而言,反分裂法與春節包機的同時出台,展現胡溫體制對台政策的強硬化與靈活化,在遏制台獨上態度強悍,立反分裂法以法制獨;但在實質經貿交流上則是身段放軟,尋求打破政治僵局。

中國在台灣立委選舉結束後,快速推進反分裂法的立法進程,顯示中國已經不再重視台灣內部政治生態轉變對於兩岸關係的可能影響力量,而是直接訴諸國際格局來處理台灣問題。對台政策「強硬化」與「國際化」的轉變來自於中國對於美國在台海問題態度的評估,以及近幾年來中國所進行的國際戰略成果所累積的國際自信。

中國評估美國現正忙於中東問題與全球反恐的全球戰略,無暇處理台海問題,而在北韓問題上又亟需中國的協助,此一關鍵時刻,乃是其可以進一步大幅推進其政策底線的大好時機。

對於歐盟國家,中國利用伊拉克戰爭後歐美戰略上嫌隙趨於加深的契機,積極以所謂的「戰略伙伴外交」推動與歐盟關係實質化進展,並以解除武器禁運作為外交主軸,希望突破美國軍事技術封鎖,並動員大國(如法國)反對台灣獨立與公投,近來也訴求俄國普廷公開支持反分裂法。

對東南亞國家,中國則進行所謂「睦鄰外交」,主動對南海問題釋出善意,並以門羅主義的建構方式將東南亞國家視為其大後院,挑戰美日在東南亞的影響力;同時,中國近來與東亞許多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時,往往夾帶要求簽約國必須承認一個中國原則。

在其他地區,特別是拉丁美洲,中國則是運用「FTA外交」,利用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E)成員國有意和中國簽訂FTA的機會,透過巴西和阿根廷向台灣邦交國巴拉圭施壓,要求巴拉圭先和台灣斷交方能簽訂FTA,以期在我中南美洲邦交國區塊引發骨牌效應,擠壓台灣國際空間。

反分裂法顯示胡溫體制對台政策處理基調的轉型:迫使國際社會及台灣當局承認「一個中國」原則、動員國際力量全面反獨、阻獨,並升高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的力道與法理基礎,而反分裂法在這三向度上都具有指標性意義。

反分裂法短期效果,在限縮台灣未來所有可能的政策行動(包括公投與制憲),以法律的恫嚇力遏止台獨活動的推展,中期效果則希望以強勢姿態逼迫台灣接受一中的談判架構,並沿用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模式透過法律形式將台灣問題內政化;長期而言,也可提供平行於美國台灣關係法的法律談判基礎,作為未來對台動武的藉口,以及任何未來台海局勢破局的主動解釋權。

綜觀中國遲不將反分裂法內容對外公布,又全面派出外交人員進行遊說與解說的過程,其策略在於視國際社會的反應,再決定其最後立法內容,所以在其最後立法出台之前,國際社會及台灣內部的聲音相當重要。

台灣不能退縮到只期待中國制訂一個較為緩和的反分裂法即可,而必須透過台灣民主程序,在法理上根本否定中國反分裂法的存在正當性與統治有效性。 (作者為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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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3月5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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