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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學李登輝
■林濁水
由於有人過去一直認為在中國國力持續上升的情況下,台灣有危機,必須在二○○八年以前完成獨立大業,才可能渡過難關;對於獨立大業,認為制憲、改國號是「核心問題」,只要沒完成制憲、改國號,就不算台獨,因此對扁宋協議在扁任期內不制憲、改國號大為震怒。
事實上,台獨運動分為三個階段,有三個完全不同的戰略重點:
第一階段,要結束外來統治,讓台灣人民透過民主程序進行自我統治,一旦自我統治,台灣就是如假包換的主權國家。而其手段則是國會全面改選和總統直選。這兩樣,幸而在民進黨透過艱難的街頭運動來推動後,由李前總統全面配合而完成。
第二階段是建立台灣獨立的國家認同。這在民進黨內,由姚嘉文和我透過幾次台灣主權獨立的決議開始,到台獨黨綱通過,希望民進黨扮演使命政黨的角色,面對專制體制、對抗禁忌,帶領社會認同的變遷。一九八七年國民黨針對台獨運動訂立「反分裂」的國安法,這法律雖在李總統任內迄未修改,我也被李政府的檢察官偵辦,但經過十年努力,台獨支持度由五%上升到一九九七的四十五%,超過了統一的認同,李總統也開始主張兩國論;如今最近一項民調,台灣人認同已高達六十三%,而中國人認同退到十四%。今天可說禁忌早不存在,台灣國民意識大幅趨向台獨,我認為這時台獨運動理當進入下個階段,從國內的衝刺轉到國際的努力。
第三階段:尋求國際認同。這無疑是極為艱鉅的工程,但也不是全無可能。美國台灣關係法本來對台灣主權嚴守法律「不承認也不否認」的立場。所以雙方只能有實質往來,官員、官署不能正式碰面,但從柯林頓恢復AIT領事簽證權到官署往來、李總統訪美及後來陳總統訪美規格提升,在在都表示美在理性決策下,法律不承認的鬆動。但此後由於台灣制憲、公投、國號上的過度衝刺,逾越美國在國際政治格局下所能負荷的限度,才導致美國轉而一再正式否認我國的獨立主權,甚至稱我是中國的一部份。顯然台灣愈操之過急,愈被否認,實在反而離台獨的第三階段目標更遠。
星期四晚上,李前總統接受電視訪問,雖仍批評陳總統對制憲、正名的全盤放棄很不應該,但已表示可以體諒現階段制憲、改國號在國際條件下的困難,同時也不認為未進行制憲、正名、宣佈台灣獨立,就不是獨立主權國家;他說:「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不需要再行宣佈」,這說法和施明德的講法幾乎一模一樣,也和姚嘉文與我沒有基本的差別。
感謝李總統,做了這樣重要的戰略釐定,假使獨派也能這樣深刻地思考進行調整,必定對台灣將產生深遠的影響,有利台獨發展,這一來,綠軍的內訌,對照起來就成了小事一樁。
最後,當然也要建議陳總統和民進黨對未來戰略戰術做仔細的規劃,否則被李總統批評事小,政策錯了誤了台灣事大。 (作者為民進黨籍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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