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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反分裂法 立院通過決議
〔記者田世昊╱台北報導〕為表達反對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立法院院會昨天通過決議,代表人民表達反對聲音,強調中華民國為主權獨立國家,任何片面改變現狀與矮化主權地位的作為,都悖離台灣人民與國際社會共同意志,呼籲北京當局審慎三思,反分裂法內容若有違反台灣人民權益,必將引起台灣人民強烈反對。
對於中國準備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立院朝野協商決定以兩階段方式表達態度,昨天院會搶在人大開會前,先呼籲中國三思而行,等到人大制定法律,條文內容出爐後,立法院將會針對具體法條內容,改以較強硬的用語,再度由立法院院會決議,表達立場。
立法院是在昨天中午召開朝野協商確定決議文內容,雖然昨天院會排定議程是對行政院長的施政總質詢,但在總質詢議程告一段落後,會議主席鍾榮吉立即於院會宣讀朝野協商結論,正式通過決議文。
決議全文如下:
本院為全國最高立法機關,接受全國人民的付託,值此中國大陸即將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之際,特代表全國人民表達立場並作如下決議:
一、中華民國自立國以來,即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任何片面改變此一現狀或矮化我主權地位的作為,都與台灣人民及國際社會的共同意志悖離。
二、和平發展不但是國際社會的共同價值,更是兩岸人民共同的願望。北京當局正擬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我們必須鄭重呼籲:該法內容若有違反台灣人民的權益,必將引起台灣人民強烈反對,北京當局應審慎三思而行。
三、最近兩岸因春節包機所形成的良好氣氛,應為兩岸政府共同珍惜把握。藉此展開兩岸對等尊嚴商談,為兩岸創造互利互惠雙贏局面。
四、本院朝野各黨團也將積極推動有利於兩岸對等互惠的大陸政策,為兩岸和平發展盡最大努力。
立法院昨天朝野協商時,朝野黨團各自提出決議文草案,提案文字南轅北轍,雖然民進黨團前晚試圖歸納出各黨團提案文字,但昨天協商通過文字,在朝野各自退讓下,是以無盟提案內容為範本修正通過。
據指出,朝野協商時,台聯曾要求於「中華民國」後,以括號方式加註台灣,但未堅持;國民黨則表達決議文不應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以「北京當局」較為中性。在朝野都有立院必須做出決議的共識下,各黨團都無過多堅持,不到半小時就迅速做出結論。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說,立法院做出一致決議,比凸顯各政黨版本重要。他認為,決議文凸顯扁宋會的精神,朝野都接受中華民國為最大公約數;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表示,民進黨只要求決議文應彰顯中華民國主權獨立,同時朝野要一致通過。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卓伯源指出,台灣面臨主權遭侵犯的威脅,立法院昨天若無法達成決議,將傷害立院與國家,更會被中國與國際看扁,因此任何爭議都應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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