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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 避開陷阱 歡喜圓夢
〔記者林美芬、沈居正/綜合報導〕買個房子、找個窩、成個家,是很多人的夢想,也多半是一生中最大筆金額的消費,偏偏購屋陷阱不少,如何確保購屋安全,更是一門學問。
買中古屋、預售屋各有不同的注意事項,購買預售屋尤其要注意建商的信譽及標的物產權清楚。
建築投資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吳榮波說,消費者購屋基本上要著重三項要點:1是產權清楚、2是建商信譽、3是營業模式。
吳榮波說,公司資本額的多寡不是交易安全與營建品質的唯一指標,產權清楚才是最重要的要求!有些新公司沒有公司信譽可以徵信,應仔細了解這家建商對土地開發、建築規劃、銷售過程與營建施工等處理方式,合約的規定尤其要注意。
吳榮波建議,如果自己沒有完全把握,那在訂定合約時,找專業人士諮詢,包括代書、地政士、律師、對產權比較內行的會計師等;房屋買賣的價格高,花一點諮詢費,可以降低不少風險。
在產權調查部分,代書陳坤涵是建議,消費者在簽約之後,仍應持續了解房屋的產權情況,有空就上網到地政事務所的網站追蹤產權動態,即使到交屋,消費者都要步步為營。因為曾有少部分建商即使已交屋,銀行分戶貸款也撥下來,尾款卻被建商捲款逃跑!這些後續的糾紛,會讓購屋者不堪其擾,原來購屋的美夢,卻演變成擺脫不掉的噩夢。
另有一些建商施工品質不良、建材品質低劣,本來可以利用尾款要求改善,但尾款既已被收走,建商就不急了,衍生的服務缺失,時常會讓購屋的美事成為缺憾。
為了確保品質,消費者在簽約時,應明確指定廠牌、型號、規格,不要用「進口的同級品」等模糊字眼,到最後可能是「中國進口」,找不到求償與服務的劣質品,那就慘了!
萬一碰到壞心的「一案建商」更慘,錢收了,購屋者還不知要到哪裡去求償。
還有合建戶,購屋者簽約時,建商找預售工地的小姐來簽約,最後建商跑了,或是建商與地主發生糾紛,購屋者成了替罪羔羊,如建商沒有把錢給地主;建議購屋者可以開兩張票,一張給地主、一張給建商,購屋簽約至少也要建設公司經理級以上人士出面簽約並有授權書為證,才算數。購屋者開出的支票,還要寫完整的抬頭,並禁止背書轉讓,以避免日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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