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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 薛球求生 陳益華求死
〔記者余雪蘭╱嘉市報導〕槍擊要犯薛球、陳益華涉及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與沈姓台商等擄人勒贖案,嘉義地方法院昨開庭審理,其中陳益華在庭訊時,請求法官判他死刑,薛球則向被害人致歉,而且希望法官從輕量刑,由於兩人全部認罪,首次審理即辯論終結,合議庭訂於四月十一日下午宣判。
庭訊時,審判長沈福財曾指責薛、陳在九十年三月被捕獲得交保後不知悔改,又連續犯了很多案,令當初裁定交保的那位法官飽受壓力,因此得了憂鬱症,「命都快被他們玩完了」,對此,薛球當庭表示:「我對她感到很抱歉」。
偵辦的檢察官王輝興表示,陳益華在偵查時就曾向他「求死」,但依法論法,薛、陳不太可能被判死刑,他認為陳益華是用苦肉計,薛球則是哀兵之姿。
薛球、陳益華被控於九十年十月一日綁架當時擔任台中市副議長的張宏年,勒贖三億,取得三千萬贖款後被害人獲釋;九十二年三月十日,又在嘉義市綁架沈姓台商一家四人,勒贖六千萬元,得款四百八十萬元後將人質釋回;另於九十年八月廿九日,持槍恐嚇彰化縣芬園鄉農會總幹事吳水山求取跑路費未遂。
嘉義地方法院昨天上午九時三十分許開庭審理,薛球、陳益華對檢方的控訴均坦承犯行。
在沈姓台商綁架案中,檢方起訴的共謀嫌犯之一李秀鑾,一審判處五年六月,二審維持原判,被告不服再提上訴。薛、陳昨天也幫李秀鑾喊冤,指稱李秀鑾只是介紹王勇忠、董育峰及陳亦綸等(三人為該案共犯,已判刑確定)給他們認識,綁架沈姓台商是王勇忠提議,與李秀鑾沒關係,她並不知情。
陳、薛在檢方偵辦後,被各求處兩個無期徒刑,薛球曾求法官從輕發落。陳益華則以「了無生趣、天天都很煩」形容坐牢的滋味,審判長沈福財安慰他即使判處無期徒刑仍有假釋機會,但陳益華不領情,回稱:「出去了只是危害社會,沒有意義」,陳表示,他還有殘刑六年,再判無期徒刑,加起來最少關廿五年,出獄時已六、七十歲,「老了,沒有用了」。
公訴檢察官廖素琪則指出,薛、陳交保後連續犯下十三起強盜案、二件擄人勒贖,還隔海以光碟恐嚇取財,嚴重危害國內治安,有與社會長久隔離的必要,因此建請庭上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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