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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吹牛 成家美夢變噩夢

記者林美芬╱專題報導

看著美美的廣告,按圖索驥去買房子,小心買得一肚子氣,這一肚子氣有時是消費者發現廣告跟實際差距太大,明明有個花園,交屋時卻變成停車位!氣不過!有時是建商增加服務二次施工,把停車位美化成花園,還被控告,多做多錯,賣得很不爽!

根據地政司的統計,不動產買賣糾紛當中,廣告不實佔居第3名,事實上,所謂廣告不實,又跟隱瞞重要資訊有密切關係。

根據房地產界人士的觀察,最常發生廣告糾紛的是預售屋廣告,所謂廣告不實,經常是廣告誇大及美化建築物的外觀及內容,跟消費者的解讀落差太大。

元利建設總經理蔡建生指出,建商最常採用的方法是,「三D示意圖」,所謂示意圖的意思,就是「不是實景,而是意象顯示」。新和廣告企劃部經理李霖芳則認為,一般消費者也還可以接受這些示意,主要是未來的描繪,發生糾紛的機率很低。

但是,李霖芳根據業界經驗指出,最常出問題的部分是廣告戶的價格及戶數,一般個案的廣告戶只有2到3戶,不管是多少,都算是個案中的少數、卻是廣告中的主角之一,這些廣告戶經常是一推出就賣掉了,後來的消費者就經常認為建設公司騙人;或是廣告上未標示樓層,但一般房地產幾乎都是以四樓為廣告戶,消費者要八樓、或是高樓層,結果不適用廣告戶價格,也常發生問題。

「二次施工」則是最常發生爭議的部分,最常發生的案例是:建商偷工減料,明明在廣告上畫上美美的健身房、花園或是交誼廳等公共設施,交屋時,不是少個花園、就是少個健身房之類的,讓消費者氣不過,卯上建商爭取公道。

甲山林廣告副總張境在則觀察,這類型的情況還是會出現,但比例已經大幅減少,主要是各種法令如建築法、消費者保護法及不動產交易經紀人條例…等,加上建商及廣告大型化趨勢,永續經營的概念,改變許多誇大廣告的問題。

張境在分析,近年來,則出現相反的現象,尤其是一些大型建商為了多服務消費者爭取好口碑,刻意在拿到使用執照後,增加一些服務類的二次施工,如美化停車位,增加視覺效果,有花園的概念,也有的是擔心陽台亂加蓋,破壞建築立面,一律加窗,以美化立面,也有的是將建築中的穿堂增加鍜造欄杆,以增加一些安全維護…。

張境在說,就法論法,這些都算是違規,只是不影響到安全及出入動線,但算是可以增加用戶的使用空間及視覺美觀,具建築後續的保值,有些消費者對建商的做法感到滿意,有的不喜歡,一個建案完成交屋之後,新住戶發生兩派意見,有的要求拆除這些「不合法」的二次施工,有的則堅決要求建商不准拆,建商夾在中間,成了「夾心餅干」。

蔡建生就強調,廣告其實是視為契約的一部分,即使建商在建照取得後發現或有意增加一部分建設,依合約精神,還是不可以,所以有些建商就純做「先建後售」,避免糾紛,可是,有些建商還是喜歡預售屋,因為可以達到「量身打造」的效果,但預售跟廣告之間的糾紛就經常存在。

在建商完成交屋前,這些廣告最好不要隨意丟掉,應留著當證據,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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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3月26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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