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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電造艦案 曹興誠列被告

〔記者黃美珠、洪友芳╱新竹報導〕新竹地檢署昨天證實,聯電被控投資和艦涉嫌背信案,聯電董事長曹興誠確定列名「被告」,竹檢發言人蔡添源主任檢察官的發言口徑,也從偵辦初時的「有必要時,不排除傳喚曹興誠到案說明」,正式改口為「將傳訊曹興誠、宣明智,但何時傳訊尚未可知」。

聯電公司昨日表示,對於董事長曹興誠被檢方列為被告一事,該公司不知情,一切尊重檢調單位,不便回應任何意見。

聯電也表示,半導體業對工程師的跳槽並無限制,聯電也不例外,有員工離職到和艦,這是員工的自由選擇。

曹、宣未限制出境

檢方說,全案偵辦迄今,包含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副董事長宣明智在內,已有廿五人列名被告,不過考慮到曹興誠和宣明智的社經地位等條件,檢方迄今仍未對兩人做出限制出境的強制處分。

而為方便該署內部管理,新竹地檢署依循內規,以五名被告同列一案號方式,該案簽分成五個偵字案同時進行調查。

檢方表示,該署從去年六月間接獲檢舉開始就簽分他字案,指定智財權專股檢察官陳榮林著手了解,隨即以證人身分,一舉傳訊十名和艦工程師到案說明,結果發現檢舉內容並非無的放矢,以致案情升高。

因此在守株待兔約一、兩個月後,終於在二月十六日,趁這起背信疑案關鍵人物之一 - 和艦董事長徐建華自中國返台機會,大規模發動搜索。

檢方一舉查扣多逾一部一點三噸小卡車容量的證物,並以徐建華涉嫌背信、違反證交法罪嫌重大聲押,但法院裁定一千萬元交保,全案正式轉列偵字案,早先被傳訊的十名工程師中,亦有人因具有犯意的聯絡,改列被告身分。

專利移轉追查重點

經過近一個月時間,檢方逐一將查扣證物解密、編目,前天開始二度發動偵查,首先鎖定工程師層級進行傳訊,並將曹興誠貼身秘書施美芳也以證人身分傳訊到案。

檢方說,光是施女的證詞就多達一萬字,而檢方之所以找來沒有技術背景的施女到庭作證,就是想透過「隔離訊問、交叉比對」方式,驗證傳訊到案的工程師們所言是否屬實,以進一步突破全案。

檢方表示,聯電案偵辦之初,包含聯電副董事長宣明智、和艦董事長徐建華等,共有廿四名被告,但聯電董事長曹興誠當時並不在其中。

直到二月廿五日,聯電部分股東向新竹地檢署狀告聯電、和艦兩公司及其代表人曹興誠、徐建華涉嫌背信,檢方收案後,決定併案偵辦,始增列曹興誠為被告,全案被告總人數迄昨達廿五人。

檢方表示,迄昨天,廿五名被告中,除曹興誠、宣明智以及某會計專業人士外,其餘廿二名被告工程師中,已有五人完成偵訊,但訊後均遭釋回。

今展開第三波傳訊

檢方說,今天會持續傳訊第三批工程師到案,徹查聯電一九九項專利技術已被和艦使用到哪種程度。

檢方還說,順利的話,不排除近期就會擴大傳訊對象,而這當然包含同列被告的曹興誠和宣明智兩人,畢竟兩人都還保有到庭為己辯護的權利,只是傳訊時間還不明朗,必須視案情發展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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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3月1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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