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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六大遊行護台大家談》

遊行需要你的鼓勵

■ 邱豐松

三二六總統要不要走上街頭,和民眾一起遊行?很多人都有此疑問,「衝衝衝」黨主席說,總統那天會站在最好的位置。本人認為,或許站在總統府前,等待遊行隊伍到達,慰問、慰勞遊行群眾。我認為這是最好的「總統上街頭」的方式。因為陳總統的地位,與胡、溫、布希分庭抗禮,如果也在街頭抗議,豈不是有如「民眾」向「政府」抗爭?

再者,遊行民眾一百萬、三百萬都不算多。我們希望在街道上的民眾,都能向遊行隊伍豎拇指,比V形手勢或鳴喇叭,或歡呼、讚許,或相視而笑等,一起支持台灣,向惡霸中國表示抗議。

(作者為退休高中教師)


阿扁不宜上街頭

■ 許文彬

有關「三二六」上街頭抗議中國制訂反分裂法一事,似乎違背了「被統治者向統治者抗爭」的街頭運動本旨。因為,搞「反分裂國家法」立法的老共,根本沒有統治台灣,那個法對台灣人民本無「法律拘束力」可言,島內民眾原可不屑一顧,何須拿回歸後的香港人為抗議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修正案而上街頭相比擬呢?

而阿扁總統以中華民國國家元首之尊,今已不具有政黨主席身分,則該坐鎮府內籌謀因應對策,不必站到第一線來拚比「百萬人頭」。如今政治人物向民眾慫恿,說什麼「不來參加街頭遊行就是不愛台灣」,硬是要再搞一場「愛台灣大賽」,如此,於事態之發展又有何補?那些振臂矢言「愛台灣」的熱情朋友們,是否該想想,會不會「愛之反足以害之」呢? (作者為律師、中國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


速訂「台獨版統一法」

■ 張克昌

除了大遊行,台灣應該盡速修訂憲法,增加「絕對不踩紅線的台獨憲法」,主要精神如下:一、台灣政府在總統大選時依需要,合併舉辦「統一公投」,並由總統候選人提出近年來中國的人權、民主、政黨開放、人民參政、協助台灣參與國際等狀況的評分,供選民參考,並須得到三分之二的公民同意,才可以執行。

二、為了避免世人將自由台灣與專制中國混淆,請先給台灣一個「台灣共和國」的名稱,公平的與各國建交,並且讓台灣加入聯合國及各國際組織,以作為台灣努力促成統一的回報。

三、在中國大陸未曾對世界宣示絕對不對台灣使用武力之前,所有鼓勵統一的言論,應由「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以「不實廣告」裁罰。

台獨和統一並存,絕對沒有問題,東西德就是一個好例子;因此,將統一選項納入台獨憲法,既符合中國的反分裂法,也安了反獨派的心,更能鼓勵中國好好努力,才能把現在的台獨納入未來的統一。

(作者為竹科IC設計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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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3月17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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