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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處分 牽牛抗議
〔記者張聰秋╱員林報導〕天下事無奇不有!一名肉品商不滿彰化檢方對購買其失竊牛隻的被告僅給予緩起訴處分,昨天帶著追回且由他保管的「牛」贓物,前往彰化地檢署抗議,他氣檢方對被告的處分太輕,會讓竊賊更猖獗,並質疑草率結案,沒有傳喚他出庭作證,他打算聲請再議,希望檢方協助求償。
批閱該案的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指出,全案根據警方蒐證資料,以及被告坦承是向一名陌生男子低價買回的牛贓物,認定屬於單純的收購贓物罪嫌,罪責不重,依法給予緩起訴處分,並無不當,如果被害人真的不滿,可以依法聲請再議,並且透過請求損害賠償的救濟途徑,討回遭侵權的財產。
本名蔡萬化的蔡嘉成,是雲林縣羊牛肉品商人,昨天他以超大貨車載著一頭活生生的黃牛,停靠在彰化地檢署大門前。
蔡嘉成說,去年八月間,國內牛羊價格飆漲,他飼養的四頭黃牛遭竊,當時連同冷凍櫃失竊的牛肉,總共損失廿萬元,前後他花了四個多月,根據牛鼻環及牛耳朵身上特徵,終於在彰化縣芳苑鄉一處農場內找到其中一隻失竊的黃牛。
最近蔡嘉成收到檢方給被告一年緩起訴處分書,並要求被告捐五千元善款給更生保護會彰化分會,讓蔡嘉成當場傻眼,因此決定聲請再議。
蔡嘉成表示,竊盜是社會的亂源,貪便宜收購贓物更會間接助長竊盜猖獗,四頭牛在檢方或有錢人的眼裡不算什麼,可是他以賣牛肉營生,四頭牛對他來說是很重要的財產,百姓財產不見了,法律卻輕縱犯罪者,不禁讓人質疑司法威信何在。
蔡嘉成進一步指出,他歷經千辛萬苦自己尋回失物,檢方卻只罰被告五千元並給予緩起訴,偵查期間也未通知他到庭,只聽單方說詞就結案,他覺得此一作法欠周延,過於草率。
案例解讀╱當組頭維生 她緩起訴!
〔記者張聰秋╱員林報導〕緩起訴究竟好不好,見仁見智,但是由實際案例來看,也有對維護社會祥和有加分效果的案例存在,日前,彰化縣田中鎮警方破獲一起單親婦人涉嫌當六合彩組頭抽成的賭博案件,檢察官發現婦人處境可憐,犯後也坦承罪行,給予緩起訴處分,讓被告有自新機會。
警方指出,這名因不堪長期活在家暴陰影下而離婚的婦人,背負前夫留下大筆債務,並撫養兩名年幼子女,由於打零工收入不敷家庭開銷,為了還債並讓子女讀書,婦人只好鋌而走險做起組頭的抽成生意。
婦人落網時哭哭啼啼求饒,希望看在孩子沒人照顧及避免斷炊的份上,放她一馬,最後檢察官審酌被告經濟處境,認為其犯罪動機是出於現實生活的無奈,給予緩起訴對社會也不會造成重大危害,所以當庭裁定二萬元交保,並給予緩起訴處分。
警方表示,如果沒有緩起訴制度,婦人最後可能被判刑入監服刑,這時所影響的層面,就是整個單親家庭的破碎。
緩起訴處分金的用途,除歸國庫、地方自治團體外,尚有指定捐款給被害人保護協會或更生保護會等慈善機構,甚至贊助國小社團演出,或資助貧童營養午餐,或進行勞動服務為社區整理環境、照顧植物人,間接受益對象很廣。因此,警方認為,緩起訴制度能讓社會更為祥和,同時給予被告自新機會,出發點不錯。
各界看法╱緩起訴處分 保護壞人?
〔記者張聰秋╱員林報導〕緩起訴新制上路之後,很多較為輕罪的刑案都獲得緩起訴或附帶損害賠償、捐款及服勞役等,這樣的作法各界褒貶不一,法界人士多持肯定支持態度,但不少小老百姓則有不同看法,認為會導致法律是在保護壞人的負面效應。
依據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公布修正的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增訂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及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規定「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
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向被害人道歉、立悔過書、損害賠償被害人、捐款或服義務勞務給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等,或完成接受戒癮治療、精神治療等,即採行所謂的「緩起訴」制度。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慧瓊表示,司法讓犯罪重者,給予嚴刑懲罰,入監服刑,輕者給予緩刑或緩起訴,讓被告有改過向善的機會,避免進入監獄大染缸而遭同化,何況緩起訴是定罪並非無罪釋放,同時可以減少往後不必要的訴訟,立意很好。
警界人士也指出,現代社會型態改變太快,很多小案件如果沒有緩起訴處分,就算檢察官起訴後移送到法院審理,法官頂多也只是判個拘役或易科罰金,這樣一來被告完全沒有改過自新機會,人非聖賢,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寬容他人給予被告一次改過機會,其實也不錯。
不過,不少民眾則大加撻伐,質疑刑法是在約束、處罰犯罪者,違背者理該受罰,給予輕判反而對被害人很不公平,目前各地地檢署處分的緩起訴比率,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市井小民很擔心緩起訴會成為檢察官逃避追訴犯罪的避風港,造成部分檢察官不積極偵查蒐證,轉而尋求被告同意或協商,失去司法追查真相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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