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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中國 教育應該台灣化

■ 台灣北社、台灣中社、台灣南社、台灣東社、台灣櫻社、台灣教師聯盟、台灣教授協會聯合聲明

中國「反分裂法」草案,不改其一向鴨霸對台侵略性格,台灣為求法治、人權、政治體制免於倒退三十年,維護數十年來辛苦擘建社會、文化建設成果,應即在無憲法制約情形下,宣告大規模實施教育台灣化,以求反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主政治體制,落後台灣超過三十年。遭受此種專制政權的統治乃是台灣人民的重大悲劇。鑑於我國主權、治權事實不及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既不能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徵稅、徵兵,自宜以此一政治事實,無須義務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文學做為我國學校體制之歷史、文學。

故行政院應以徵稅、徵兵之事實主權、事實治權範圍,對應施行於本國教育:本國史即是台灣史、本國文學即是台灣文學、本國地理即是台灣地理。

實行教育台灣化並無修憲、制憲冗長法律流程方面的困擾。事實乃是:教育台灣化若是違憲,不向上海徵兵、未對四川徵稅,亦是違憲。故施行教育台灣化政策,才是變異為常、導邪歸正的正常措施。

為此,我們鄭重呼籲:行政院應即責成教育部,規劃再修「高中課程綱要」,以台灣文學為本國文學;高一上、下學期均授台灣史,高三上「中國文化史」改為「台灣文化史」。「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國史、中國文學之一部分以成為台灣史、台灣文學的一部分定位,建立台灣教育獨立自主理念。藉此反制中國「反分裂」惡法,以保障台灣免於遭受奴役的國家主權與國家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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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3月10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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