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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槍擊案重大突破特別報導》
案情大探索╱夫妻促膝對談…… 陳嫌招了
記者莊榮宏╱特稿
陳義雄已經死了,他究竟有無向妻子坦承,他幹下槍擊扁呂的案子?
去年三月廿六日,「禿頭黃衣男子」的照片公布之後,透過電視不斷播送,引起全國民眾尤其是台南人的注意;檢警研判,這事造成陳義雄惶惶不可終日。
公布那一天,就有朋友對他說:「電視上播放錄影帶的那個人很像你。」陳義雄卻說:「三一九那天我都沒有出門。」這一問,喜歡運動的陳義雄就此自運動場合消失了身影;二女兒看了電視也曾問他:「爸,那個人很像你。」,陳義雄斥責:「不要胡亂說。」他的兒子也覺得很像,但放在心裡不敢問。
第二天早上,陳妻打電話叫已嫁出去的二女兒,外出上班途中去便利商店買早餐時,順便幫媽媽買一份中華日報,送到娘家給她。
根據陳妻的說法,這天下午五點多,她和陳義雄在自家二樓的客廳談話,她拿著報紙,指著上面刊登的「黃衣禿頭男子」新聞及圖片,質問陳義雄:「這個人到底是不是你?」陳義雄沒有否認,反而默不吭聲,她責備他:「你是啞巴啊!怎麼不說話?」
夫妻朝夕相處卅年,做妻子的還不了解丈夫嗎?陳義雄的態度瞧在眼裡,陳妻就心中有數了,接著說:「真的是你弄的?你也不想想,孩子在人家公司吃頭路,若被人家知道你這樣,教孩子怎麼辦?」
一連串質問,對陳義雄造成極大壓力,最後吐出一句話:「這件事情,我自己做的,我會處理,不會連累家人。」
檢警分析,這場夫妻對話極具關鍵,根據問答內容、陳義雄的神態,以及陳妻針對槍擊案之事,拿報紙質問陳義雄,種種事證顯示:陳義雄向妻子招認,他槍擊了扁呂,並且暗示會「自我了斷」。
陳義雄雖未對妻子說:「我槍擊了阿扁和呂秀蓮。」但檢警認為,綜合那場關鍵對話,陳義雄等於說了這句話。這也是為什麼後來陳妻接受檢察官複訊時,願在筆錄上記載「我可以確定,是我先生對陳總統和呂副總統開槍」的原因。所以,在陳義雄死後,陳妻才會對子女們說:「爸爸是為了保護你們,爸爸今天會走這條路,犧牲自己,是希望不要連累你們。」
大口袋黃夾克…… 掩護開槍
記者莊榮宏╱特稿
三一九槍擊案的錄影帶中,陳義雄穿著一件黃夾克,他為何剪掉那件黃色夾克?
有兩種推論,一是避免和「黃衣禿頭男子」產生連結;另一個更引人注意的推論是,這件黃夾克可能被陳義雄用來掩護開槍的動作。
這件黃夾克,與台南市角力委員會四年前參加全國運動會的制服,外觀相符,陳義雄也有一件,其特徵是正面兩側各有一個大口袋。
檢警檢視角力委員會的黃夾克發現,口袋很大,內部空間用來容納一隻手掌及一支手槍,綽綽有餘;陳義雄穿這件黃夾克,不想被群眾看見的最佳手段,就是很自然地把槍握在口袋內,直接從口袋開槍;在鞭炮聲、煙霧中,群眾目光集中於車上的扁呂之際,很難被察覺。檢警此一推論若成立,則握槍於口袋內,隔著夾克射擊,子彈必須穿透布料,而在夾克擊出一個彈孔,這個彈孔就會是證據。
理論上,彈頭穿透夾克,可能附著上纖維,雖然陳義雄已經剪碎夾克丟棄,但檢警仍可向角力委員會調借同一款夾克,採取其纖維,再和射擊扁呂的兩枚彈頭比對,若有相符的纖維殘質,就可證明此一推論成立,並成為陳義雄涉案的重要科學證據。
這是檢警假設陳義雄隔著夾克開槍,若陳義雄預先在口袋內開出一個小洞孔,將槍口置於洞孔處朝外射擊,那彈頭就不會殘留纖維,此時雖無纖維可比對,但因射擊而產生的火藥燃燒效應,應該會在口袋內、洞孔處有明顯的火藥殘餘物,一檢測即知。
本來,若能取得這件黃夾克,就可針對:洞孔、火藥殘餘、纖維比對等三項蒐證,可惜黃夾克早被陳銷毀,檢警目前能做的只剩纖維比對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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