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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反分裂法 本土社團籲暫停交流

〔記者李欣芳、王平宇╱台北報導〕面對中國將訂反分裂國家法,李登輝學校國政班一、二、三期近百名學員與台教會、北社等社團,昨天共同發表聲明,明確要求一旦中國制定反分裂法,政府應立即暫停各部會兩岸交流活動及中國人士來台的經費補助、暫停所有中國專業人士來台的簽證申請及中國人士來台依親居留簽證的申請(人道因素者除外)以及暫停所有赴中國投資案的審議等。

陸委會資深官員昨日未作具體回應,但呼籲中國不應該繼續漠視台灣民意對中國制定反分裂法的強烈不滿與反彈,同時,該法案後續對兩岸關係造成的衝擊,中國方面必須負起全部的責任。

李校國政班及本土社團聲明強調,目前台灣政府似乎沈醉在自我創造的和解氣氛中,但對岸中國對台灣的威嚇脅迫並沒有一日稍緩,甚且日益加劇,導致台灣的生存正一步步走向危險之境而不自知。

聲明呼籲全民正視反分裂法對台灣威脅的嚴重性,並強調反分裂法是違反民主、迫害自由的行為,扼殺台灣人民對自己前途的自由選擇權,也不符合中國當局口口聲聲宣稱讓台灣人民當家做主的立場。

聲明表示,反分裂法是對在中國台商人身安全的直接威脅,在極權、官員腐敗的中國境內,此法讓中國政府任何官員皆可以莫須有的罪名迫害台商;反分裂法是對台灣政府及人民的最大挑釁,是一種準侵略行為,讓中國的統轄權延伸至統轄權所不及的台灣,甚至中國可能將統轄權無限擴及其他國家,是一種典型的帝國霸權行為,不僅威脅台灣的生存,更威脅全世界的和平,因此強烈要求政府應採取上述積極的反制措施。

陸委會官員昨晚指出,反分裂法立法在即,但中國遲遲不肯公佈條文內容,顯示在國際壓力以及鞏固胡錦濤領導中心等多重考量下,中國仍在繼續作最後掙扎,我方直到正式條文公布以前,都不會公布可能的反制作為,以免給中國過多判斷的資訊。

官員強調,反分裂法是中國試圖以國內法來改變兩岸現狀,這是公然違反台灣人民意願,以及國際共同的期待,同時也是「極不可取的作為」。


反分裂法 授權共軍先斬後奏

〔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電〕香港文匯報今天引述權威法律學者表示,稍後由中國全國人大審議的反分裂國家法,將預先授權國務院及中央軍委,在緊急情況下「先斬後奏」,先以非和平方式遏止「台獨」重大事變,然後報請全國人大或常委會備案。

報導指出,反分裂法中非和平方式如何啟動,備受外界關注。

根據中國憲法,全國人大的職權中包括決定戰爭與和平的問題;而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如果遇到國家遭受武裝侵犯或者必須履行國際間共同防止侵略條約的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行使宣佈戰爭狀態的權力。

報導引述法學家分析,戰爭、武裝衝突等非和平狀況通常是短時間爆發,應對這種緊急狀況,需啟動快速果斷的反應機制及相關程式。

但從現實角度分析,每年一次的全國人大會議,以及每兩個月一次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從時間週期上恐難及時應對緊急狀態的需要,預先授權其他機關實施非和平手段十分必要。

報導引述專家指出,作為中國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權將其行使的職權授予其他機構。其授權方式有兩種,一是由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直接宣佈授權,二是通過立法授權。

有關專家說,「反分裂國家法便屬於第二種方式的授權。」

至於獲授權的機關,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是順理成章的事。

該報於二十四日曾報導,反分裂法將明確中國採取非和平方式的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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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3月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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