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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病逝 遺產450萬起風波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86歲獨居榮民何正興日前被人發現癱倒在家裡客廳,送醫時醫護人員赫然發現,他身上居然綁著總金額450多萬元的定存單與存摺,5月31日凌晨醫師宣告何正興不治,正當榮民服務處人員準備依法處理這筆遺產時,2名何某鄰居拿出聲稱是他生前口述的遺囑,內容表示要將積蓄全部捐給新竹地區幾所學校,但榮服處對這份半途殺出的遺囑,無法確認其真偽,因此決定向新竹地院提起確認之訴。
上月17日傍晚,鄰居經過竹市東大路574巷何正興的家門口,納悶多日沒看見他,擔心發生意外而進門察看,卻發現何倒臥客廳,下身赤裸,立即通知士林里長王金富。
王金富找來救護人員脫掉其上衣時,卻發現他腰際以鬆緊帶綁著7張銀行定存單及1本郵局存摺,醫護人員通知榮民服務處領回保管。榮服處清點後,發現7張定存單共380萬元,郵局存摺內則有70多萬元,共450多萬元。何正興就醫不久後病情惡化,31日宣告不治。
經常前去探視何正興的王金富說,何正興靠每個月1萬6千元的終身俸度日,極度節儉,連餿掉的食物都照吃不誤,最後卻懷抱數百萬元倒在家中無人聞問,令人感嘆。
榮服處表示,何正興往生後,他的1男1女鄰居拿著聲稱是何正興的遺囑交給榮服處,遺囑的內容表示,願將他積蓄捐給竹市載熙國小、光華國中各100萬元,其餘則捐給新竹縣尖石、五峰等偏遠地區學校,但榮服處懷疑其法律效力。
遺囑的製作方式有三:立遺囑人自己書寫、法院公證、不識字或無法書寫者可透過代筆方式為之。本案立遺囑人因是文盲,加上行動不便,只得採取代筆方式為之。
代筆遺囑在我國民法上有一定的要件,必須要3人見證,由其中2人簽名,1人為見證人,此3人只要不與立遺囑人有親戚或受贈關係且均為成年人,此代筆遺囑就屬合法成立。(記者蔡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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