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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教師 自己找飯吃
■黃郁軒
自民國八十三年師資培育法開放多元師資培育機構市場化以來,至今各種師資培育機構(師範院校、師資班、各大學之教育學程)所造就出來符合資格的教師,已有十萬人。
政府開放師資培育機構多元化,無非是想把餅做大,所以加入私立大專院校的師資培育機構,好的說來是增進了市場化的趨勢;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供過於求的現象。使得各類還未卡到位置的中小學合格教師急得跺腳,企盼政府迅速建立小班小校、提高師生比、控管師資培育機構的招生名額、裁撤評鑑之後不合格的教師,美其名是做好師資以及教育整體的品管,開門見山就是保障目前這十萬個卡不到位子的人。
但是,每年數十萬大專院校畢業生,進入職場相互競爭,他們不一定有各類保障及福利,只能依自己的能力爭取,要「自己找飯吃」。這麼多年以來,公私立大專院校畢業生擁有專業證照的比比皆是,也從不奢求國家機器正當性的規範並提供就業市場,而這些甫出社會的資格教師高唱「就業保障」,真不知師出何名?是不是流浪律師、流浪建築師、流浪會計師…也要如法炮製呢?(作者就讀南華大學社會學所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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