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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修憲陰謀家?

■林濁水

去年立法院修憲時核四公投幹部到民進黨中央黨部,要求開除我黨籍,因為我反對修憲;今年六月三日林義雄先生在自由時報專訪中要求撤銷我立委職務,因為我修憲「沒投反對票」。前後兩次要求嚴懲,理由完全相反,目的完全一致,實在令人錯愕。

林先生說了一個故事說明為何要嚴懲我,他說,目前修憲案規定太高的修憲門檻是不對的,這錯誤當時沒被發現並阻止是因為一個大陰謀:不敢反對立委減半的人「故意『用此』不合理的公投入憲(門檻)綁著立委減半」,先在立院不聲張,以我為例,故意「不反映」「不據理力爭」,甚至故意投贊成票,好讓「絕大多數的人民都不知道這提案的危險性」,然後「直到今年五月卅一日」國大複決前夕才突然「在自由時報發表文章指稱該條款」很嚴重,「好讓整個修憲案破局」。這陰謀顯然我被當成首謀,所以單指我要嚴懲。

事實上,這個疑神疑鬼的大陰謀根本不存在,所有故事情節則是一連串和事實相反的錯誤:

一、絕大多數立委和民、台兩黨中央對減半都頭痛而不敢反對,公投修憲卻是在減半中獲利,因而最支持的國民黨中央在修憲前夕突然主張的,而高門檻是他們的一貫立場,說是反對減半的人的陰謀根本與事實相反。

二、高門檻當時並不是「沒有人知道危險性」,台聯就提出立法院1/2決議,公民投票得票率1/2為通過的對案,但在減半掛帥下「寂靜」地被封殺。

三、林先生神來一句:「目前很多人反對這修憲案,道理非常正當,值得欽佩」,也不是事實,修憲案通過後可說台聯和我孤軍奮鬥反對這條款,直到今天在報章雜誌上看不到什麼報導,林先生說「很多人反對」,或許為了表示我縱使知道也沒什麼了不起,因為我只是「很多人」中的一個,但「很多人反對」這件事,無論如何不是事實。

四、去年八月底一修憲,九月初我就在報上發表長文「二階段修憲空夢一場」,痛批「修憲案修憲門檻之高舉世無雙」,根本沒有當時故意不講,直到今年五月卅一日才發難的事。

五、為反對不當修憲案,我辭去政策會執行長以明志,並無「不據理力爭」之事。頂多是反不當門檻不如反減半用力而已。假使反對不力要處罰,那麼負責主導修憲的陳總統、黨團三長豈不更應加倍嚴罰。如要反對到投反對票,去年就被開除黨籍了,不必等到林先生今天用相反的理由要求嚴懲。

六、林先生現在要我當時據理力爭。但修憲門檻是國會改造的配套,而當時林先生堅持只能講支持減半,學者強調配套全被痛批,林先生還親自撰文說「人民只要麵包」,學者卻講配套像用「魚子醬」來誘拐人民,使修憲破局,是陰謀 - 又是陰謀 - 所以大家如只講減半不談配套,豈不是服從林先生的命令,為什麼今天林先生反而主張該罰。當時如多辦幾場公聽會,門檻問題應會被拿出來討論,問題是當時林先生認為公聽會根本不該辦的。

短短幾百字故事居然這麼多不符事實的指控,如林律師不察而繼續堅持,恐對名律師聲譽有損,且不符誠信原則,所以斗膽澄清,並請他見諒。

講完故事後,林律師說修憲門檻高,但只要「人民團結起來」就可以使「政黨屈服」,人民的力量既然這樣大,林先生何不趕快發動把錯誤的門檻修回來,但林先生似乎認為要把他留給子孫來解決。說子孫自有子孫福,說子孫福很好,但社會上這句話是說,既不要給子孫什麼嚴格要求和限制,同時也不一定要什麼萬貫家財給子孫,同樣的,也不要留鉅額負債給子孫揹。但林先生說的似乎意思完全相反:把嚴格的修憲規矩留給他們,把我們解決不了的憲政亂象留給他們都沒關係,因為他們一定都能解決,能還清我們的負債。這樣子孫怎麼能算有福呢?為了不債留子孫,林先生不如和大家一起面對真相,一起努力解決問題!(作者為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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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6月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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