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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 馬英九 超級比一比

■劉文仕

延宕五年多的東星大樓倒塌國賠案,台北市政府於二審敗訴,日前決定再提上訴。對於外界經常以台北縣政府處理「博士的家」案的成果,質疑台北市政府的能力,市府副秘書長陳威仁特別提出兩案的比較,為市府辯護。

同樣因大地震的天災加上工程的人為瑕疵所造成,東星倒塌房屋一棟、七十八戶、死亡八十七人;博士的家倒塌三棟、一百三十二戶、壓垮鄰宅十戶、死亡四十五人、數十人輕重傷;如何處理如此重大的慘案?如何提供善後協助?對於資源有天壤之別的兩個地方政府,誠然都具指標性的考驗與比較。

台北市政府似乎始終無法明白,博士案有國賠法的適用,何以受災戶從未向縣府提國賠?而東星案不適用國賠法,受災戶反而一直把矛頭指向市府?博士案責任關係複雜,何以災後一年就能促成災戶與建商達成近三億的死傷理賠和解,房屋也已由建商賠償重建完成?反觀責任關係較單純的東星案,何以災民至今仍處於水深火熱之中?

筆者僅以當時參與災民法律扶助的經驗,提供參考,市府或許就可以瞭解箇中原因何在。

一、北縣前縣長蘇貞昌係以總體作戰精神調兵遣將,並完全授權法制室總綰兵符,嚴格要求相關單位須無條件配合。

二、為凍結建商脫產,由消保官運用消保法規定,以最快速度調查建商產權資料後,立刻協調地政機關行政延緩建商過戶;並直接與地檢署檢察長溝通,以犯罪所得禁止建商財產轉移,乃得以掌握求償的先機。

三、為整合見解,避免「凸槌」,縣府邀請所有義務律師討論相關法律問題,凝聚只向建商求償、不涉國賠的基調;並與台北律師公會楊正華律師密切合作,協助刑事追訴,以戰逼和。

四、為集中力量,協助對建商集體訴訟,縣府將五百多名受災男女老少,全部邀請到新莊市公所大禮堂,說明、講解與安撫,除由法制室總其成外,包括社會、工務、國宅、財政、民政等單位,全部由局長親自坐鎮,在會場周邊設臨時辦公室提供相關服務。

五、為了讓消基會順利完成集體訴訟作業,縣府雖人力不如市府遠甚,卻仍派員進駐消基會,全時段協助處理受損申報資料建檔與災民聯繫。

六、為了向建商曉以大義,縣府主事者三探土城看守所。為整合災民歧見,直接前往新莊民安國小與「鷹派」災戶徹夜溝通;而主持災、建雙方和解協調會議至凌晨,更屬常事。甚至要求並陪同全體建商赴法會會場,在亡者靈前下跪懺悔致歉,撫慰生者,消弭災民怨氣。

其實,博士的家與東星命運之所以不同,絕非如北市府所言是法律的問題,而是公務員是否願意承擔責任的問題;博士的家之所以願意放棄國賠,也不是法律的問題,是政府付出的心力是否讓災民感受到真心關懷、是否得到人民信賴的問題。兩案的差別,不在法律,而在政府施政的果斷力、行動力、統合力、責任感與人民信賴度等。(作者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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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6月5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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