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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黑嘿咻 完事驚覺搞錯人
〔記者鄭淑婷╱土城報導〕真的是燈一關,什麼都一樣嗎?
一名女子在一片漆黑下,以為老闆是自己的前男友,辦完事才發現搞錯了,怒告老闆梁姓男子妨害性自主,但女子坦承,辦事過程眼睛全然睜開,只是黑暗中看不清楚誰是誰;板橋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此舉不構成強制性交的規定,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偵查終結後對梁姓男子做出不起訴處分。
家住台北縣三重市的女子控訴,27歲的老闆梁姓男子,凌晨4點跑到她位於地下室的住所談公事,談完之後她要求梁某趕快走人,但梁某就是不肯離開,此時前男友剛好來找她,在門外不斷敲門,梁某還示意不要開門,雙方僵持不下,自己累了就先進房睡覺。
大約到早上10點多,女子驚醒後感覺到全身光溜溜,一名男子就壓在她的身上,用手不斷撫摸她的身體;女子說,她的房間在地下室,當時並沒有光線來源,還以為躺在自己身上的人,是自己的前男友,兩人於是發生了關係,沒想到男子一出聲,她才驚覺,剛才與自己辦事的人並不是男友,而是她的老闆梁某,才一狀告向警察局。
遭到指控的梁姓男子無辜地說,他根本沒有涉嫌強暴,明明就是該名女子要求他坐在她的身上,還主動脫下上衣,不斷挑逗他的感官,兩人才在這種情況下發生關係,怎麼會變成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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