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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專線》游泳課受辱?
〔記者謝銀仲╱嘉市報導〕嘉義高中一名2年級學生向本報爆料,指之前曾向媒體投訴該校一名李姓體育老師,在上游泳課時,涉及「強迫」不會游泳的同學下水,並糾集班上同學圍觀該名同學出糗狀,心態可議,該名老師事後不但未檢討失當行為,反集合班上同學訓話,甚至嗆聲「對外爆料又能怎樣」,質疑該老師之行為,已逾越正常管教。
對此,李姓老師表示,該名學生投書內容,與事實不符,且否認曾說過「對外向媒體爆料又能怎樣」等之言論。
陳情學生指出,本月9日第4節體育課,該校2年級某班一名學生因不擅於游泳,李姓老師不知是故意或另有意涵,強迫該同學下水,並集合班上同學觀看該同學出糗。
陳情學生說,針對李姓老師上述不當行為,他向媒體投訴後,李姓老師得知後,相當震怒,藉由上課時間,召集班上同學訓話,言詞中語帶恐嚇,嗆聲「對外爆料又能怎樣」、「你只敢這樣,還能怎麼樣?」該老師這種行為,顯已逾越正常管教。
李姓老師強調,學生對其教學方式,有評論自由,但言論不能抹黑、惡意扭曲,超越言論自由尺度,他身為體育老師,在評量學生分數時,除兼顧公平原則外,也要參酌學生學習的態度,總不能平常都不下水游泳,游泳課順利過關,這對其他同學不公平。
李姓老師表示,日前進行該班游泳測驗時,班上學生在經過一年的學習,絕大多數都能達泳完最低標準50公尺(單趟25公尺、中途可休息換氣),投訴所稱之該名學生,因上課期間常藉故不下水,卻又提不出合理解釋,測驗當天,該名學生不會游泳,被排在最後測驗,其他同學,自然在池畔觀看,指控他公然侮辱該名不會游泳的同學,根本言過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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