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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農會偷跑 登陸談農產輸中

〔記者黃忠榮、施曉光╱綜合報導〕據新華社報導,台灣省農會與大陸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昨天在北京溝通水果零關稅事宜。陸委會昨晚表示,台灣省農會不是政府委託或授權與大陸方面連繫及協商的對象,如在未經政府授權下,與中國洽簽任何涉及公權力的事項,政府將依兩岸條例開罰,最高可處兩百萬元罰鍰,情節嚴重或有再犯者甚至可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據報導,台灣省農會理事長、立委劉銓忠昨天在北京與中國商務部官員溝通台灣農產品登陸事宜,劉銓忠此行相當低調,不願對外說明此行目的,僅由中國商務部下轄海貿會官員出面,解釋劉此行僅是來溝通農產品登陸技術性問題,並不涉及協商。

省農會三巨頭 旅遊名義赴中

據了解,原本省農會一週前排定昨天與中國商務部官員商談農產品問題,但消息曝光後,在陸委會堅決反對下,包括理事長劉銓忠、總幹事張永成及常務監事國民黨籍立委白添枝等省農會「三巨頭」,這幾天對外以招待助理名義赴香港、中國地區旅遊。

白添枝昨晚受訪時表示,他人在香港,此行純粹旅遊,今天將轉赴上海。對於記者查證劉銓忠傳出訪問北京,他表示並不知情。劉銓忠方面相當低調,手機關機,辦公室方面只願意證實劉銓忠昨晚人在香港並已就寢。

省農會是以台灣省為區域組織的社團,目前農會分成三級,分別是台灣省農會、廿一縣市農會、兩百六十八個鄉鎮市農會。省農會在業務方面的主管機關是農委會,農委會日前就公開表示省農會未獲授權,不宜逕行前往中國洽商農產品輸往中國事宜。

我方協商窗口 已指名為貿協

據報導,中國海貿會副會長王遼平表示,台灣省農會此行僅針對農產品進入中國大陸市場的技術性問題進行溝通,並非正式性的協商。對於台灣方面已指明農產品由外貿協會為窗口與大陸協商,王遼平則採迴避態度,不願說明。

我陸委會表示,有關台灣農產品輸銷大陸所涉及協商事項,政府已明確宣示,由陸委會及農委會等相關機關組成專業談判團隊,並委請外貿協會協助連繫及安排協商的事宜。陸委會重申,台灣省農會非政府委託或授權與大陸方面進行連繫及協商的對象;省農會前往中國大陸若只是與大陸有關單位交換意見或進行交流,政府並不反對,但若與大陸方面協商任何涉及公權力事項,政府將依法處理。

陸委會表示,省農會相關人士行前亦表示將不會與大陸進行公權力事項之協商及簽署協議;至於省農會與大陸海貿會溝通之實際情形,正由農委會瞭解中。

未獲政府授權,赴中國協商任何涉及公權力的事項,陸委會官員說,將觸犯兩岸條例第五條之一和第三十三條之一規定。第五條之一明定,「非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定」;而第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的機關、團體為任何形式的合作行為」。

官員強調,違反第五條之一規定者,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兩百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嚴重或再為相同、類似之違反行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情形,如行為人為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處罰其行為負責人;對該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並科以前項所定之罰金。至於違反第三十三條之一者,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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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6月2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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