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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步就班
急診室也有春天
從被醫師看到起 每項處置間等待以30分鐘為基礎 時間掌握好就不會白等
文╱周心如
當身體不舒服,或不小心出了車禍,不得已要掛急診,站在急診的門口,看著偌大的急診室,滿滿的都是人,該怎麼做呢?首先,應拿出健保卡或證件到「檢傷分類站」找護理人員報到,大醫院都是先由護理人員做檢傷分類後,才開始就醫的流程。
檢傷分類後,重病者就直接往急救室或重傷區送,家屬或朋友要立即拿著檢傷站護士給的急診病歷到急診掛號處掛號,動作要快,因為下一步醫師或護理人員會問病患或家屬當時發生什麼事,所以負責去掛號的人,一定要動作快,不然就是要有另一位熟知詳情的人到急救室外等候,讓不知道詳情的人去掛號,才不會耽誤醫護人員處理的方向。
而這種緊急處理的病人,在檢傷分類上稱為「一級檢傷」,要立即處理,所以不必擔心會被延誤,但家屬必須耐著性子在門外守候,一等可能就是卅分鐘,沒有人會來告訴你門裡面發生什麼事,因為醫護人員正在全力處理傷患。
醫療團隊都在想找出造成病情危急的原因,沒有一個醫師有空來跟你說話,所以不要想進門去一探究竟,那只會適得其反,打擾了醫護人員的思緒,當有個結論時,醫師會主動來告知病情,即使是抽個血,檢驗科都要一個小時才會發完整的報告,所以不是醫師不說病情,而是他不知道要告訴你什麼。這時候最忌諱找人來關說,加重醫師的工作壓力,對病人反而不利,而且如果關說的人又不明事理,硬是要求立即住院,那病人的命就毀在你手上了。
因為連病因都沒找出來,要收給哪一科醫師處置?急診醫師被逼迫的結果,就是找一個什麼病都收的醫師,先收上病房住院,丟掉這個有關說壓力的燙手山芋,讓上面病房的醫師去傷腦筋。
其實在急診,會診專科醫師,緊急時十分鐘內,當科醫師要到急診看病人,不緊急時,至少也要在一個小時內,下來看病人。到了病房,要會診專科醫師,起碼要三天;急診安排做檢查,頂多等三小時,急診醫師就會比你還抓狂,上了病房,最快也要一天。
非緊急處理的病人,就屬於「二級或三級檢傷」。在急診,沒有先到先看的規矩,一切以重病為優先,只是被刀子劃一小痕,但有人比你晚十分鐘卻是血流不止,就是他先看。所以不要在急診吵「我先來的」,先後治療是看病況輕重而定。
如果有照X光等要看片子,照完十五分鐘再去問醫師結果;如果是只等處理傷口,隔十分鐘還沒叫你,就要問了,不過不是護士處理,而是醫師處理,所以要等醫師有空,不要看護士坐在那裡寫病歷就對護士大呼小叫,因為在大醫院,是由醫師負責處理傷口的,罵護士,沒有用。
如果是驗尿,要等卅分鐘才會有報告;抽血,要等一個小時。不要問為什麼,護士只負責抽血,檢驗是由檢驗科做,要有報告,機器必須做這麼久,所以,等時間到了,再去問。打支肌肉的針,打完休息卅分鐘,若症狀改善,就可以去找醫師,拿藥單結帳回家,如果還是不舒服,也要告訴醫師,會有下一步的處理。
所以到大醫院掛急診看病,從你被醫師看到起,每做一項處置等待下一步是以卅分鐘為計算基礎,只要掌握時間,就不會白等了。不過是以被醫師看到開始算,檢傷掛號是不算的,根據學理檢傷分類的等候規定,「一級檢傷」是立即處理,「二級檢傷」是卅分鐘到二小時內處理,「三級檢傷」是可以等候二小時處理。
不過不同醫院有不同的內規,大部分醫院的急診,都是希望最慢病人從掛號到讓醫師看診,是只需等卅分鐘,但是如果大家都擠到急診看病,那就不是醫師所能控制的了。
(本文作者為台中長安診所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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