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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專線》性侵採樣 醫院強索費用
〔記者蔡民一、謝銀仲╱嘉市報導〕民眾向本報爆料,指控本月6日凌晨零時30分許,嘉義基督教醫院受理一起未成年少女遭性侵害檢體採樣,因社會局社工員及醫院志工未在場,堅持要被害人自行繳清檢查費後,才提供檢體及驗傷診斷書讓其報案,違反政府頒訂的性侵害案件處理程序,缺乏人性化的收費方式,不無可議。
嘉義基督教醫院說,當時可能因溝通出現落差,導致家屬不愉快,家屬當時的確有付費,對於造成家屬不滿,醫院內部將加強檢討。
嘉市社會局長陳利成說,社工員未在場,他並不清楚,如有失職將依規定處理。嘉基堅持向性侵害被害人索取檢驗等費用不違法但不合情理,將要求改善;被害人經該局轉介到嘉縣,縣社會局已安置在寄養家庭,並同意被害人得檢具收據申請補助。
嘉縣水上鄉一名弱智14歲國中少女,從93年底起,屢遭同村劉姓男子性侵害,劉某食髓知味,誘騙鄰居未成年少年,合謀多次性侵被害人,劉妻6月5日到被害人家中辱罵被害人母親後,性侵案件才曝光。投訴民眾說,被害人母親也是弱智,父親北上工作不在家,被害人姑姑、姑丈等,6日凌晨零時許緊急帶被害人到嘉基進行性侵害檢體採樣,擬據以對加害人提出控告。
為照顧不幸遭性侵害被害人,政府雖訂定性侵案件處理程序,被害人前往與社會局簽約醫院採集檢體暨開立驗傷診斷書免付費,由院方掛帳向社會局請款。惟被害人由家屬陪同到嘉基申請檢體採樣時,因社工員不在場,且醫院社工員也未到場協助處理,院方堅持被害人健保沒給付檢驗項目及出具診斷書等合計約1000餘元,須當場付清,才提供檢體及開立驗傷診斷書供報案。因被害人家境困窘,與院方人員交涉希望暫緩收費,但遭院方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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