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解共生無助於化解朝野對立--只有理直氣壯訴之於民方能獲致成效
立法院第六屆第一會期日前休會,令人遺憾的是,本會期共通過四十六件議案,包括三十九件法律案、兩件預算案、兩件廢止案及三件其他議案,乃是自第四屆立法院以來通過最少議案的會期。民進黨團批評本會期立法表現為「留校察看」,但國民黨團則認為,由於會期時間短,立院已盡到應盡之責,親民黨團也自認「表現不錯」、「該過的過,該擋的擋」。行政院長謝長廷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時呼籲立法院能召開臨時會,而行政院發言人卓榮泰則表示,還好有「和解共生」,才有這樣的結果,行政院要「月月有成績」不需要硬起來,只要心平氣和去做即可,「未來通過多少做多少」,語氣中固然流露一股受制於人的無奈感觸,但更值得重視的是,全民利益卻在立法怠惰下受到了嚴重的傷害。
據統計,第五屆第一會期至第六會期通過的法案數依序為一百九十、一百一十五、八十八、七十二、七十五、五十七,幾乎是每況愈下,而本會期更創下近期新低,立委諸公實在應該感到汗顏。誠然,評估立法院的效率,不能單純以法案的數量作為唯一標準,法案的品質與內容顯然更為重要。然而,立委以「重質不重量」為本會期立法院的績效不彰辯解,仍不具說服力。此因本會期不僅通過議案少,而且通過的多數法案都是只有一、兩條文的修正案,「四十六件」已有灌水之嫌,加上一些重要法案、預算,如重大軍購案、監委人事同意權等未付審議,則在議案的品質上同樣乏善可陳。由此可見立法院本會期立法的質量均令人不忍卒睹,不是立委一番狡辯之詞所能掩飾。
眾所周知,立法院績效不彰的癥結,在於朝野囿於政黨私利、國家認同與意識形態的對立,導致立院不能就事論事審議法案、預算,幾陷政府施政於泥淖之中,無法一展抱負。因此,立法怠惰,立委諸公應該反躬自省,捫心自問是否有負人民的付託,而不是找一些似是而非理由企圖自我辯解,欺騙不知情的民眾。孰料,部分立委非但毫無愧咎之意,反倒以「表現不錯」自鳴得意,如此是非不分,誠不知羞恥為何物。尤有甚者,如果立委勤於議事,不淪於口水之爭與議事杯葛,會期之法定時間,絕對足夠立委諸公好好審查法案,不致有所謂時間不夠之虞。然而,立委在會期內不思協商溝通,化解歧見,一味對抗杯葛,往往至會期結束前夕,才挑燈夜戰,匆促通過部分法案,如此當然會有時間不夠的問題,而對臨時會的召開振振有詞。其實,召開臨時會,以濟時間不夠之窮,本非立法院運作常態,否則亦不致稱之為「臨時會」。如今在正規的會期內不積極議事,反思加開臨時會處理重大議案,實在是本末倒置,猶如取遠水以救近火,誠不足取。
以重大軍購案一再被立法院拒於門外,猶無法列入議程為例,可見在野政黨堅持意識形態的偏執,以私害公,置國家安全於不顧。在野黨採取此種偏激的作法,不容諱言的,乃是謝揆的「和解共生」政策之徹底失敗。令人訝異的是,行政院在無奈於立法院績效不彰之餘,竟然還欣慰於「還好有和解共生,才有這樣的結果」,此種態度何異於自欺欺人的鴕鳥。行政院長謝長廷組閣以來,提倡和解共生理念,對在野黨擺低姿態,配合著陳水扁總統的扁宋會佈局,營造朝野和解氛圍,意圖突破民進黨執政五年來的政治僵局。和解共生的理念,並非錯誤,實質上,民主政治本就包含和解寬容的精神,否則無法化解不同意見與利益的衝突,共同生存於同一體制之下。換言之,和解共生在民主社會中,乃是一種自然而然的互動方式,不必特別倡導。但在台灣的政治生態裡,朝野之間最重大的對立係在國家認同,亦即朝野之矛盾是屬於信仰與價值觀的層面,化解之道唯有對彼此歧異存而不論,共同促進全民福祉,並非單一方面放棄了自己的國家認同。但是,扁宋會的十點共識,卻令人驚覺執政黨似乎以為在國家認同問題上妥協修正,就能打開朝野之間的死結。這顯然是走錯路了。果然,執政者在扁宋會重申「四不一沒有」、「中華民國憲法」,一切該讓的都讓了,親民黨該拿的也都拿了,卻依然在軍購、監委同意權等重大議案上杯葛到底,毫無軟化和解的跡象,更注定了「和解共生」破局的命運。
民進黨執政後,一直面臨朝小野大的局面,彼此在意識形態與國家認同的對立始終不斷,今天民進黨政府的處境未必比執政之初惡劣。而「和解共生」的說法,過去亦聞所未聞,然而當時所通過的議案仍遠超過今天,因此「和解共生」無助於化解朝野矛盾,無益於重大民生法案、預算的通過,已是顯而易見的事實。易言之,今日檢討立法院效率不彰,行政院應該面對現實,坦然承認「和解共生」政策的失敗,更應了解委曲往往不能求全,為維護人民的權益,只有理直氣壯,雖千萬人吾往矣,才能真正成就大事。如果執政黨面對此一失敗,還不能徹底醒悟,仍然陶醉在和解共生的大夢之中,在野黨恐將依然故我,而政局也必陷入內耗空轉,毫無柳暗花明的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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