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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降落傘!
西方媒體諷刺大企業的「黃金降落傘」,即有些董事長、執行長(CEO),進入企業之後,把企業搞得一團糟,就如把飛機開到面臨撞山,而被踢出企業,但他們卻擁有保障條款,領走大筆錢,就如飛機撞山前,機長卻自己搭著「黃金降落傘」著陸。
他們去職後,坐擁鉅額退職金,生活豪奢,而被搞慘的公司,留下多少哀哀無告的小股東;這種黃金降落傘現象,企業高層相互掩護,形成共犯結構,惡行被大加撻伐。
台灣奸商的惡行,惡劣度更超過,掏空企業潛逃國外的重大經濟罪犯比比皆是;來不及逃走的,則賴皮卸責,抵死不承認,隱匿A來的財產,這已不只是黃金降落傘,而是邪惡烏黑保護傘。
又如,國票金控及國際票券董事長林華德,妻子葉素菲是被控博達數十億元掏空弊案的主嫌,他與葉素菲的資金往來牽扯不清,是否也涉及弊案,正由相關單位調查中,個人誠信已遭嚴重質疑,而被金管會解職。
但他卻巧施「拖刀計」,先把金管會解職令擋在門外,自己快速送出辭職退休申請書,才簽收解職令,並召開董事會核准自己退休,解職變退休,林華德可獲千萬元以上退休金。
這種模式有如自製「黑金降落傘」,國票金與國票兩個董事會,竟一致同意,根本就是共犯結構,政府相關單位如對此束手無策,公平正義、股東權益,誰來維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