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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問12小時 曹興誠釋回
〔記者蔡彰盛、黃美珠╱竹市報導〕新竹地檢署偵辦聯電背信疑案,昨天傳訊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在近十二小時的冗長訊問後,承辦檢察官陳榮林裁定釋回曹興誠。檢方說,全案偵辦進度已到釐清身為決策者的曹興誠、宣明智是否涉入、及涉案情節多深的階段,因相關資料龐雜,不排除還會有第二波甚至第三波傳訊。
竹檢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蔡添源說,他們是在五月二十五日聯電副董事長宣明智來訪時,雙方就敲定昨天、今天的傳訊時間。曹興誠和宣明智兩人的傳票,也都在當天就用雙掛號方式寄出送達;繼昨天上午八時三十分傳訊曹興誠後,今天上午同一時間,檢方將另傳宣明智到案,以交叉比對他們的說詞。
蔡添源說,這次傳訊曹興誠,主要還是在於「蒐集證據」上,以做為未來檢方偵結全案起訴或不起訴的參考,以求毋枉毋縱。他也以「非常誠懇、合作」來形容曹興誠昨天應訊的態度。
蔡添源強調,昨天承辦檢察官訊問的重點在於曹興誠到底有無涉案?符合檢方所調查的犯罪構成要件嗎?和其他被告的供詞是否吻合等,至於具體偵訊內容則因偵查不公開,無法對外界多說。
蔡添源表示,由於這起違反證交法和背信案,事關八十七萬多名股東、一萬多名員工以及數十名被告的權益,檢方慎重起見,對於每個疑點都會詳細徹查。因此可以確定的是,一次傳訊絕對不夠,檢方已有第二甚至第三次傳訊曹興誠、宣明智的準備。
蔡添源表示,曹興誠雖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和背信嫌疑重大,但檢方考慮他的事業基礎都在台灣,與和艦科技董事長徐建華的事業基礎均在中國的情形不同,檢方研判應無逃亡之虞,所以並未聲押,也未裁定具保。
蔡添源說,檢方另也參酌,曹興誠是聯電的實際負責人,一旦被羈押,恐有影響聯電營運之虞,若因此導致破產,對股民會造成不利,也會讓聯電員工的生活陷入困境,這皆非檢方辦案所樂見之事,所以承辦檢察官陳榮林裁定釋回曹興誠。
經長︰和艦贈股聯電 違法
〔中央社台北九日電〕外傳聯華電子將在十三日股東大會中,追認中國和艦公司回饋贈股十五%一事,經濟部長何美玥今晚表示,聯電並未向經濟部投審會提出申請,若未經許可而取得和艦股權,就是違法,經濟部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予以處罰,最高可處新台幣二千五百萬元罰鍰。
投審會表示,聯電先前要求投審會就和艦贈股一事進行行政指導,投審會回函建議聯電提出正式申請,但尚未接到聯電申請案,投審會將持續注意事件發展。
何美玥表示,聯電若在未獲經濟部核准的情況下擁有和艦股權,就是投資行為,自屬違法,經濟部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予以處罰。
至於聯電案的發展是否會影響兩岸經貿開放時程與方向,何美玥表示,聯電案只是個案,與兩岸經貿鬆綁整體政策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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