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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結捺指紋 大法官擬暫時處分

〔記者劉志原、賴仁中╱台北報導〕大法官會議預定今日行使「暫時處分」權,宣告七月一日按捺指紋換發身分證的政策暫停實施,內政部則在昨天下午由次長簡太郎,親自向承辦大法官余雪明說明,強調指紋政策已完成立法九年,國家為此投入鉅額預算及人力物力,若遭暫時處分,國家須面臨鉅額違約金的賠償,希望大法官能慎重考慮。

暫時處分期限將至大法官對此一政策是否違憲作出解釋為止,解釋預估在二個月內出爐,大法官將擇期舉行說明會,邀集內政部及聲請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進行辯論。

大法官訂於今天對外宣布此一決定,這也是我國司法史上,大法官首次行使暫時處分權,但仍須經今日的大法官大會進行最後討論後才公布,反對對指紋政策行使暫時處分權的大法官,也將在大會中做最後的努力。

簡太郎向承辦大法官余雪明強調,目前尚未宣告指紋政策違憲,且民眾換發身分證時按捺指紋,在未有法律授權供作刑事偵防、鑑識等用途的清況下,目前僅是「留存」性質,指紋檔案並無任何用途,若將來此一政策遭宣告違憲,已建檔的指紋可立即銷毀,不會有外流或侵害人權之虞。

此外,內政部代表也表示,換發身分證時須按捺指紋的規定,是經戶籍法授權,且此一規定已在九年之前就訂定,九年來都沒有人質疑這是違憲法律,直到實施在即,因少數人的意見,竟要讓此政策緊急喊停,昨是而今非,恐將讓公務人員及民眾無所適從。

立法院民進黨團針對七月一日起換發身分證時須按捺指紋規定,認為有侵害人權、違憲之虞,五月卅日聲請大法官解釋,並要求大法官先行使暫時處分權,凍結此一政策、暫勿實施,大法官受理後,認為無法在七月一日前作出解釋,既然聲請人認為此一政策有侵害人權之虞,故傾向先凍結此政策。

大法官認為,按捺指紋換發身分證政策雖從七月一日起實施,但並非全國民眾均在當日換發完畢,且按捺指紋的相關設施也未建置完成,若此時暫時停止實施,雖會有違約的賠償問題,但與人權保障相較下,此損失尚屬可容忍範圍,至於賠償所需經費,大法官認為,這屬「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國家應負責賠償。


〔記者劉志原、孫友廉╱台北報導〕立法院民進黨團針對七月一日起換發身分證時須按指紋規定,認為有侵害人權、違憲之虞,五月三十日聲請大法官解釋,並要求大法官先行使暫時處分權,凍結此一政策,暫勿實施。

大法官受理此案的理由,主要是認為,依據大法官審理案件審理法第五條規定,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即可聲請大法官解釋。

雖有大法官質疑,按指紋政策是由內政部執行,與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無關,主張不受理此案;但多數大法官認為,立法委員已提案刪除戶籍法中按捺指紋換發身分證的規定,故指紋政策也與立法委員行使職權有關,表決後遂決定受理,司法院官員坦承,大法官對立委行使職權的門檻放得比較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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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6月1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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