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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稅負制實施如見效 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將調降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長林全昨日表示,最低稅負制實施3、5年,成效顯現之後,考慮將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40%往下調降,營所稅25%則往上調,綜所稅與營所稅的稅率差距拉近之後,就可以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不過,前提是最低稅負制實施之後才能思考這些問題。
林全表示,我國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是40%,雖然跟南韓、日本差不多,但比香港的17.5%及新加坡的20%高很多,因此常有人批評40%的最高邊際稅率會打擊投資及工作意願,但如果單獨調降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又會被質疑是圖利富人。
因此,林全表示,等到最低稅負制實施有所成效,高所得者繳了一些稅之後,再來考慮調降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也就是「收多少、降多少」、「不見兔子不放鷹」,外界的質疑聲浪也會比較小。
林全進一步說明,最低稅負是針對高所得者實施,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也是針對高所得者,如果未來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可以調降,等於是「取之於高所得者,用之於高所得者」,而且,對本來就老老實實繳稅的高所得者,反倒是一種鼓勵,因此高所得者也應該要支持最低稅負。
林全並且表示,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40%如果往下降,營所稅25%則可以往上調,等到綜所稅與營所稅的稅率拉近之後,就可以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規定,這個構想可以解決我國綜所稅邊際稅率過高及未分配盈餘的問題,但要等到最低稅負制通過之後,才會討論。
此外,林全強調,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最低稅負制實施之後,企業之前取得的投資抵減等租稅優惠仍然可以繼續使用,但在最低稅負制實施後才取得的租稅優惠,就必須受到最低稅負制的限制,如果租稅減免過頭,導致企業有效稅率低於最低稅負,就必須適用最低稅負,因此,最低稅負制的成效顯現,可能必須等到3、5年之後。
林全透口風 稅改恐生枝節
記者鄭琪芳╱特稿
最近財政部長林全的心情真的很好,談起稅改時興奮之情溢於言表,一談就是1、2個小時,顯然,府院對於稅改的支持,為他打了一劑強心針,不過,也許是太興奮了,林全昨日突然提出「調降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不僅模糊了焦點,也可能讓稅改又橫生枝節。
為了推動稅改,財政部今年鎖定3大稅改重點,包括「取消軍教免稅」、「推動最低稅負制」及「檢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讓過去享有過度租稅減免的個人或企業,能夠多少繳一些稅。
以租稅公平為出發點的稅改,的確獲得了民眾的支持,加上府院力挺,財政部當然懂得把握良機,努力推銷3大稅改重點,至於爭議較大的調高營業稅、調降遺贈稅等,財政部不願意多談。
不過,林全昨日卻突然提出最低稅負制實施之後,將思考調降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40%,由於適用綜所稅40%稅率都是有錢人,此時提到調降富人稅,恐怕又會讓外界對於稅改產生質疑,一位財政部官員就擔心地說:「不會明天報紙出來,又說我們要劫貧濟富吧?」
其實,林全也認為,此時談調降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似乎不宜,因此說完之後他就後悔了,還希望媒體不要報導,這麼重大的政策,媒體不可能聽聽就算了,只能說覆水難收。
財政部今年的3大稅改重點,都是各界可以接受的方向,尤其最低稅負制是國內創舉,如果真的能夠實施,後續的稅改工作就順利多了,因此,財政部此時應鎖定最低稅負制,實在不宜再橫生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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