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頭版新聞
焦點新聞
政治新聞
生活新聞
國際新聞
自由廣場
社會•體育
社會新聞
體育新聞
寰宇探索
台灣蒐奇
財經新聞
財經焦點
證券理財
影視娛樂
影視焦點
生活藝文
流行消費
好品味
家庭.兩性
健康醫療
自由副刊
青春美
藝術文化
休閒旅遊
自由評論
今日社論
自由談
鏗鏘集
專題報導
服務專區
樂透彩券
統一發票
訂報服務
首頁 頭版新聞

性侵菲傭案 馮滬祥判4年

〔記者胡守得、賴仁中、施曉光╱台北報導〕前立委馮滬祥被控去年一月廿三日(農曆大年初二)在自家性侵害菲籍女傭ROSE(化名)案,士林地方法院審結,昨天依強制性交罪判馮滬祥四年徒刑。

馮滬祥隨即舉行記者會喊冤,聲稱因為從事兩岸事務、協助處理台諜案,遭民進黨政府記恨,並且曾在蓬萊島案中控告陳水扁總統誹謗入獄,才會招致莫須有罪名的「政治鬥爭」,他將上訴到底,並要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美國國會人權聽證會、國際特赦組織投訴。

士院法官判決認為,被害女傭經合法傳喚雖未到案,但我國製作的警訊筆錄具有證據能力,且自菲傭下體、內褲採集的殘留體液,經鑑定符合馮滬祥的DNA型別;馮滬祥方面事後赴菲找被害菲傭,在菲製作的翻供文件,經審酌認定不具證據能力。

馮滬祥另有包括三名女兒在內的六名親友具結作證指他未涉案,但合議庭分析通聯紀錄後,認定六人虛偽作證,涉有偽證罪嫌。士林地檢署表示,是否簽分偵辦偽證罪,將待收受法院判決書再決定。

被告馮滬祥被控於去年一月廿三日下午四時四十五分,於台北市士林區華齡街住處,趁其妻子、兒女都不在家,侵入其妻彭業萍僱用的菲籍女傭房間,強行性侵害得逞。

當晚七時許馮滬祥離家,被害菲傭立刻向在台菲傭R、S兩人求助,經S和「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部職員王寶瑩聯繫,王寶瑩協助她赴台北馬偕醫院驗傷,並透過醫院社工系統報警,被害菲傭暫時棲身辦事處宿舍。

馮妻曾私下和解

事發後,馮妻彭業萍接連三天拜訪被害菲傭,私下與她達成八十萬元和解,被害菲傭簽下棄權協議書後返菲,案經「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召開記者會說明後爆發,震驚社會。

被害菲傭返國後,屢經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聯繫,均拒絕出面指控,士檢於去年十一月一日偵結,以女傭的陰道、內褲採集的殘留體液,經刑事局鑑定與馮滬祥DNA檢體相符,依強制性交罪嫌將馮滬祥提起公訴。

案件移審士院後,被告於今年一月透過韓姓友人在菲國與被害菲傭接觸,女傭說詞變成因不滿馮妻彭業萍的管教,蓄意誣陷被告馮滬祥;馮滬祥事後將此一翻供文件,送交合議庭審酌。

判決表示,被害菲傭雖未到庭,但經合法傳喚,她來信表明不願來台出庭,這符合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當被害菲傭因滯留國外而傳喚不到時,則警訊筆錄「具有可信」的特別情況。

至於被害菲傭在菲所作的「翻供」公證文書,合議庭認為不僅與警訊陳述不同,且與卷內證據不符,虛偽性極高;且文件內容與被告馮滬祥辯詞中的「合理懷疑」,竟完全符合,顯然女傭在製作該文書時已受「污染」,故認定該文件無證據能力。

法官認為非誣陷

判決指出,審酌相關證人證述,環環相扣,符合被害菲傭於警訊中陳述;被告馮滬祥雖辯稱,女傭將夫妻兩人行房後的保險套,自行塗抹陰道內以「栽贓」,但合議庭認為如此做法,充其量只能及於女傭手指所能觸及處,不可能深入醫師採驗的子宮頸;另被害菲傭報案時,害怕、啜泣、生氣,情緒不穩定,佐證並非誣陷。

合議庭認為,本案被害菲傭為賺取薪資遠渡來台,寄人籬下,除了忍受離鄉背井孤獨,並承受高度工作負荷;被告馮滬祥擁有高階層的社經資源,且智識程度甚高,卻因個人性慾未能適當宣洩,竟藉機強行性侵害被害人。

被告馮滬祥事後雖與被害菲傭達成八十萬和解,但為圖卸責,不僅與六名親友謀議,出庭虛偽作證,並迫令遠避菲國的被害女傭承受二度傷害,作出與事證相違的陳述,依法判處四年徒刑。

▲TOP 
中華民國94年7月9日星期六

新聞查詢

相關新聞
性侵菲傭案 馮滬祥判4年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好品味 || 健康醫療 ||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 生活藝文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