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戶節稅漏洞 已經堵住
■張福淙
財政部本月七日發布解釋令,規定今後捐未上市、櫃股票給政府或機關團體,不能再用股票面額十元來抵稅,要等到「受贈單位」將股票賣掉、有實際交易價格後,才能用實際價格來認列扣抵。這是繼去年堵掉捐地節稅的漏洞之後,又一次堵住利用捐贈未上市股票抵稅的漏洞,使大戶以捐贈避稅的空間幾乎已全被堵住了。
記得不久前,行政院長謝長廷為了幫推行最低稅負制護航,他曾表示:目前所得排名最前面的四十位大戶,有八個沒有繳稅,有十五個只繳交百分之一,原因就是因為這些大戶透過捐贈等方式漏掉了,所以政府要訂定最低稅負制,是很合理的。
筆者身為執業二十多年的會計師,對於行政院長的上述說法,深感質疑!因為所得稅法規定,對基金會等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的捐贈總額,最高以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所以任何大戶透過捐贈基金等方式,要漏到只繳百分之一的稅,甚至一毛不繳,根本不可能!唯一可能的方式,就是以公告現值的百分之十五左右購入政府以沒有錢不徵收的道路用地轉捐給地方政府,再以公告現值申報抵減綜合所得,及購入每股一、兩塊錢的未上市櫃股票,轉捐給學校,而按每股十元開收據報捐贈,如今該漏洞都已被以一紙行政命令堵住,不會再有大戶只繳百分之一的稅,甚至一毛不繳的情況發生。
(作者為會計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