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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出境 馮滬祥抗告駁回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涉嫌性侵菲傭的前立委馮滬祥,有意在該案宣判之前出國,但遭士林地院限制出境,馮滬祥遂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昨天指出,一審顧及馮滬祥一旦滯留國外未返台,將導致審判無法進行,且法院已選擇影響較輕的限制出境處分,並無不當,故裁定駁回其抗告;由於已不得抗告,全案宣告確定。

前立委馮滬祥遭控去年大年初二的下午近5時左右,在家中性侵受僱的菲律賓籍女傭;士林地院於今年6月15日,將全案言詞辯論終結,合議庭並訂於本月8日宣判。

但當合議庭公布了宣判日期,馮滬祥卻當庭表示,當時已暑假,將帶學生團員出國,是否可以不出庭;到庭檢察官聞知,事後則向法院聲請限制馮滬祥出境;士林地院也考量若判處有罪,馮滬祥可能不回國再接受審判或執行,認為有逃亡之虞,裁定限制出境。

被告馮滬祥進而提出抗告,強調已在台灣住居近60多年,家庭、工作、親友都在台灣,怎會放棄一切?且他已多年帶學生團員前往中國參加活動,怎會逃亡?另全案審理時,他也曾多次出國,都有向法院報備請假,若真有逃亡意圖,豈會主動告知法院?馮滬祥認為,原裁定已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疑有政治打壓。

但高等法院指出,一審裁定限制出境,主要在確保審判程序的順利進行,已審酌了公共利益,且馮滬祥所犯屬於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罪,若判有罪,確有滯留境外不回國的可能。

其次,高等法院考量一審士林地院選擇影響人身自由較輕微的限制出境,已有考量被告權益,裁定並無違法或不當,進而駁回馮某抗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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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7月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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