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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案報導 盼媒體自律
〔記者鄭學庸、王貝林╱台北報導〕民進黨台北縣汐止黨部蔡姓主委涉嫌性侵害少年,不少電子媒體大量以侵入式報導、不斷危及未成年當事人隱私權;包括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等近20個社運團體組成的「兒少權益保護連線」,除要求新聞局及內政部兒童局依法懲處不當報導的媒體,也呼籲司法及警政部門應立即調查是否有相關人員對外走漏相關筆錄資料,否則不排除自行對不當報導的電子媒體提出告訴。
新聞局長姚文智表示,新聞局平時均對電視節目進行側錄,但相關處理需要經過一段程序,「太常說會被指干涉新聞自由,但沒說出來也不代表新聞局就沒有處理」,台灣是一個新聞自由的國度,對於媒體報導不當,最好的方式並非處罰,而是大家直接向媒體反映,讓媒體知道那樣的報導是不對的,更能收到嚇阻效用。
「兒少權益保護連線」表示,連日許多電子媒體過度詳盡描述性侵道具並模擬過程,同時透過訪問周遭親屬鄰居等人、暴露相關影像資料,並不斷追蹤跟拍被害少年,無異是把重大性侵害事件當成「性醜聞」事件對待,漠視「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中有關保護當事人隱私的規定。
另各社運團體也質疑電子媒體究竟從何處取得如此精確的消息?為何蔡姓主委12年前的犯案資料、被害少年住所等訊息,所有媒體幾乎人手一冊?「兒少權益保護連線」嚴重懷疑有介入調查的司法或警政人員外洩資料。
「兒少權益保護連線」對此提出3點要求,並表示近日內將拜會新聞局長及各電子媒體主管,要求各媒體在7月底前就未成年相關新聞事件報導,提出「兒少新聞事件自律公約」,並將各電子媒體報導品質列為新聞局換照的評鑑指標。否則連線將於8月份控告不當報導的電子媒體。
另外,「兒少權益保護連線」也要求新聞局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0條對不當報導的電子媒體負責人及行為人,各罰處新台幣3萬至30萬元罰鍰、沒入相關物品,而檢警、司法部門也必須針對有無洩漏筆錄一事進行徹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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