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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嬤流氓 恐嚇取財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阿嬤級的劉姓婦人,因被擄鴿勒贖集團吸收,負責打電話向被害人恐嚇取財,被警方提報為情節重大流氓,苗栗地方法院治安法庭裁定交付感訓處分,劉女不服,提起抗告遭到駁回,由於該案不得再抗告,劉女將被送感訓,劉家收到裁定書之後,全家人痛哭,認為她只是一時貪念,被人利用,「罪不至此」。
年近半百的劉女昨晚7點受訪時說,她並無前科,只是淳樸的農家主婦,平日在家帶孫子,是因為嫌犯黃慶榮慫恿,貪圖小利才觸法,事後她很配合警方偵辦,坦承犯行,且每次抽頭僅1成,前後獲利不過約3萬元,卻換來感訓處分,她難過得睡不著覺。
劉女說,她做錯事,願意接受法律制裁,但將她提報情節重大流氓,不但她與家人無法接受,親友鄰居也都大呼不可思議,里長還為她出具熱心公益、為人老實的證明。
去年6月8日,警方報請苗栗地檢署偵辦黃慶榮擄鴿勒贖集團,查獲該集團自前年3月到去年6月間,在苗栗縣頭屋鄉山區架設鳥網,攔捕飛經的賽鴿,再根據賽鴿腳環上的鴿主姓名、電話,打電話向鴿主勒索贖金,每隻索價1650元到2030元不等。
警方查出共有多達29名鴿主受害,依指示將贖款匯入指定的人頭帳戶,並發現黃慶榮負責架網,劉姓婦人則負責以行動電話連繫鴿主,要求匯贖金,否則就不釋放賽鴿,並前往郵局自動提款機領取贖款交付黃慶榮,每得手1萬元,分得1千元。
劉女除被依恐嚇取財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並由檢方提起公訴,全案目前在苗栗地院審理中,警方並將她提報為情節重大流氓,移送苗栗地院治安法庭審理,法官今年6月3日裁定交付感訓處分,劉女不服,向台中高分院提起抗告,日前被駁回。
台中高分院治安法庭在裁定書中指出,劉女雖獲利不多,但她參與擄鴿勒贖多達29次,已具慣常性,惡性非輕,苗栗地院裁定交付感訓處分於法有據,劉女僅憑己見,指摘裁定不當,並無理由,因此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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