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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雲光爆竹工廠爆炸案 轉租害命 廠主求刑3年6月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去年10月間發生的新竹縣雲光爆竹工廠爆炸案,新竹地檢署偵結,認為雲光負責人張月華非法轉租廠房給地下爆竹業者,導致該起意外發生,造成4人死亡,多人輕重傷,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62歲的張婦,並具體求刑3年6月。
新竹檢方起訴指出,除雲光公司董事長張月華,該公司另一實際負責人、也是新竹縣湖口鄉前任鄉長范錦標與張月華的女兒范佳琳也同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另外,向雲光非法承租廠房製造爆竹的地下業者黃正綱、許壬進、楊志明、葉榮輝、吳汶樺、許金烏,除吳汶樺、許金烏正續行偵辦,黃、許、楊3人也一併被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起訴。其中楊志明是范錦標的女婿,楊妻范碧欣也在這起意外中不幸喪生。
至於在這次意外中僥倖脫險的葉榮輝,另喪命於今年4月初雲林縣土庫鎮的地下爆竹工廠爆炸案,因此新竹檢方已對他做出不起訴處分,其妻蔡麗華被檢方認為是引發雲光爆炸案的主要關鍵人物。
檢方起訴指出,雲光爆炸案發生原因,是因雲光把未依法在地面舖設木質墊板,也未灑水保持地面濕潤以防爆的工作室非法出租給地下爆竹業者葉榮輝。
去年10月11日上午,葉妻蔡麗華在雲光出租的工作室內獨自進行篩藥作業,檢方懷疑她為了篩檢顆粒較粗大的火藥,直接用手在白鐵製的金屬篩網上搓揉,產生靜電火花以致引爆﹔或是因現場已有配好的火藥,掉落在乾燥地面卻不自知,結果因她走動、踐踏,和地面摩擦產生靜電後引爆。
起訴書指出,蔡婦在案發時已在現場工作超過2小時,全身沾染火藥粉末,工作室引爆的瞬間,也同時引燃她身上的火藥,導致她全身嚴重灼傷。案發後,蔡婦自行逃到附近的引線室外沖水,葉榮輝聞爆趕來後,急於搶救妻子未能及時滅火,以致最初引爆的工作室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延燒導致另一區火藥爆炸,引發全廠火災、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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