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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須損益認列? 待裁定
〔記者陳中興╱台北報導〕針對台新金控主張,台新金投資彰銀乙種特別股溢價部分,無需提列「投資溢額」損失,金管會昨日表明立場指出,尊重台新金的見解,但究竟應否提列,要由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裁定才算數。
台新金以每股26.12元價位,標得底價僅17.98元的彰銀私募14億股增資乙種特別股,發生之溢價高達112億元,台新金是否應提列「投資溢額」損失,引發外界關注。金管會委員林忠正表示,上市公司投資私募乙種特別股發生投資溢額,在國內是首例,由於乙種特別股同時具有股權與債權意義,未來如何釐清特別股在投資行為的權益義務,金管會正著手討論;並尊重台新金簽證會計師對於投資溢額無需認列的見解,但這僅止於台新金的主張,這件案例是否應認列損失,必須由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作裁定。
銀行局副局長鍾慧貞指出,依現行會計準則公報,投資普通股很單純,但若為特別股,損益認列必須參考發行條件「作必要之處理」,的確有模糊地帶。
台新金簽證會計師蔡宏祥表示,台新金標得的乙種特別股,具有剩餘資產的優先請求權,請求權優於普通股,但次於甲種特別股,在這項原則下,除非彰銀淨值減損到甲種特別股權益60億元、加上台新金投資的365億元,共計必須減損到425億元以下時,台新金才會發生投資虧損,目前彰銀淨值還有1000多億元,在增資365億元之後,即使再認列550億元呆帳準備,淨值也不致低於425億元,也就是台新無需認列溢額損失。他同時強調,會再與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及金管會進一步溝通,因為會計準則不是台新金說了算,必須大家都滿意才行。
根據台新金今年2月5日編製的財測資料,今年預定稅後盈餘135.64億元、每股盈餘2.92元,如果這樁買賣被裁定必須全數認列商譽損失,台新金將被迫認列商譽損失達112億元,可分5至20年攤提「投資溢額」,如果採1次攤提,則今年稅後盈餘將只剩不到24億元,每股盈餘只剩0.04元。
台新金併彰銀成本未定
〔記者黃美惠╱台北報導〕台新金控入股彰化銀行的效應持續發酵!富邦金控財務長龔天行表示,台新金整併彰銀的成本,還沒有完全出來,須視後續78%的普通股以多少價格取得而定;日盛金控總經理王正新認為,合併後如何在最短時間內複製併購者的獲利模式,才是比價格更關鍵的議題。
富邦文教基金會昨日與台大管理學院舉辦一場財經論壇,會中邀請富邦金控財務長龔天行、日盛金控總經理王正新、金管會委員林忠正、台大財金所長黃達業,針對「金融併購與金融競爭力」主題進行對談,台新金入股彰銀的案例,再成為現場討論的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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