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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靜瑩保護令 開庭未核發
〔記者劉志原、陳幼英╱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昨開庭調查藝人王靜瑩聲請保護令案,王靜瑩委由律師黃珊珊出庭,因聲請內容包括把陳威陶趕出家門的遷出令,法院命雙方一週內補足房屋所有權等相關資料,法院收到資料後將不再開庭,一週左右會決定是否核發保護令,陳威陶談到王靜瑩時則說,「她還是愛我的」;但黃珊珊則要陳威陶「字趕快簽一簽」,事情就會落幕,王靜瑩也將在今日正式向法院訴請與夫離婚。
昨天出庭時,王靜瑩提出眼睛遭打傷的驗傷單,指控丈夫陳威陶涉及家庭暴力,陳威陶也出示臉部遭妻抓傷的驗傷,主張自己也是家暴案受害人,昨天兩造針對毆傷對方一事都不爭執,但陳威陶向法官表示,他仍會好好照顧妻兒,對此,王靜瑩的委任律師黃珊珊則表示,陳威陶毆妻不只一次,希望法院儘快核發保護令。
王靜瑩聲請的保護令中,包含4個要項,分別是遷出令,要求陳威陶遷出目前住所;遠離令,要求陳威陶不得接近王靜瑩及兒子住所;親權令,兒子由母親監護與父親不得探視兒子之禁止探視令等保護令。
由於王靜瑩所聲請的保護令中,包含遷出令,但昨天她並未提出目前陳威陶住所的所有權人為何人,也未明確提及要陳威陶從何處遷出的相關內容,法院因此要求王靜瑩在一週內補足資料,同時提醒陳威陶也可以補充對他有利的資料。
據了解,法官原本認為本案已初步符合核發保護令的要件,但因保護令中包含遷出令,為求慎重起見才要求補資料,以審酌是否核發保護遷出令。
昨天庭訊從下午4時35分開庭,5時20分結束,陳威陶在出庭前表示,「戰場沒有必要開在家裡」、「她還是愛我的」,他的委任律師楊國宏則說,陳威陶第一次當被告,體重從72公斤瘦至64公斤,身心俱疲,很想念妻兒。
律師黃珊珊則表示,王靜瑩離婚的心意沒有變,目前希望過平淡的生活,但卻連丟垃圾的隱私空間都沒有,令人難過。王靜瑩的經紀人蔣承縉則說:「今天黃珊珊律師會向法院遞送離婚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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