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捺指紋釋憲案 今明言詞辯論
〔記者彭顯鈞、劉志原╱台北報導〕戶籍法第8條有關換發身分證強制按捺指紋的規定是否違憲,大法官今、明兩天將於憲法法庭舉行言詞辯論,由贊成按捺指紋政策的內政部與反對此政策的聲請人─立法院民進黨團進行攻防,預計一個月後定出宣判日。
戶籍法第8條第2項及第3項之釋憲聲請案,由民進黨立委賴清德等85人提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受理後,今年6月10日做出「緊急處分」,暫時凍結換證須按捺指紋之法律規定;此案之代表人為民進黨立委蔡英文與高志鵬,訴訟代理人為李念祖律師、顧立雄律師及法學教授劉靜怡。
今天辯論重點,包含國民身分證制度的功能與目的、指紋辨識與資料庫管理,及指紋建檔與犯罪偵防等3大爭議點,以了解國民身分證應記載那些資料,而不會過度侵害人民權利,並釐清指紋屬人民何種基本權利保護範圍,並由出庭者針對指紋儲存、管理、傳遞、使用是否應以法律明文規定與可否為跨目的使用等議題辯論。
蔡英文表示,一旦指紋檔案資料庫建立,對於人權的侵犯就存有高度危險性,這是提出釋憲案的主要理由之一。
她認為,依據釋憲案之訴訟標的,希望大法官宣告戶籍法第8條第2項及第3項違憲,她不認為大法官有必要決定是否應該按捺指紋,而是經由這一個過程,能由全民重新思考這個問題。
總統府國策顧問黃文雄表示,按捺指紋的爭議持續多年,贊成與反對之間,存在許多複雜因素,但如何捍衛與維持人權的核心價值,才是問題的關鍵。
黃文雄強調,反對按捺指紋的團體,絕對不只所謂的人權團體,包括全國各大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民間司法改革委員會等,均參與拒按指紋的行動,外界不應存有刻板印象。
李念祖律師強調,全世界不曾建立大規模的指紋資料庫,所謂每個人指紋都不同的說法,是否禁得起科學的驗證,大家可以重新思考。
劉靜怡教授指出,戶籍法第8條的規定,完全不符合法律規則的要件,法律也未明定存錄指紋之目的,此點即有極大的檢討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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