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髮禁 bye bye
■周宇修
三年前,建中曾爆發學生留髮太長被校方記過,而學生為抗議此項規定,從校方的申訴管道,到在台北市政府前表演行動劇,來表達自己的心聲。筆者有幸能參與當時的活動,但最後仍因激不起多數人的共鳴而終告失敗。時至今日,同樣的議題,卻激起不同的漣漪。當初不得老師及家長接納的論述,如今教育部長杜正勝在七月二十四日欣然地同意了將髮禁徹底解除,並宣告這是對學生人身自由的保障。
學生在傳統的行政法概念之下,被「特別權利關係」所束縛,然而經過了時空的遞嬗,歷次的大法官解釋慢慢打破這個剝奪人民權利之規定,學生所受到的限制亦開始鬆綁。事實上所謂的髮禁誠如新聞所云,早在民國七十六年便已廢除,只是各校仍然用內規限制學生的頭髮。姑且不論此行為是否違反法律保留的行政法原則,值得探討的是:為何需要髮禁?民國七十六年以前,髮禁是為了避免學生的頭髮滋生蟲蝨方有此規定,在那年之後,各校紛紛設立內規,理由約有二:一是避免學生將不必要的時間花在頭髮上;二是維護學生應有的樣子,並認為學生無法自我管理自己的事務。只是在現代社會,這兩個理論似乎也站不住腳。
就前者而言,究竟一個人能花多少時間在頭髮上?而花時間在頭髮上是否真的就會導致學業退步?以日本和美國為例,日本高中生沒有髮禁,美國則是連制服都沒有,依舊沒有折損兩國的競爭力。
就後者而言,則是我國教育制度的遺毒。中學生應該要有的樣子是會隨時空改變的,所以何謂「學生應該要有的樣子」,在長時間上找不到答案。而此種學生應該要有的樣子,其實就是多數人在壓迫少數人思想的恐怖行為。學生的諸多行為可以討論或是批評,但不應該變成了「只要多數人不喜歡就不可以」的野蠻行為。
我國的教育確實盲點很多,但最恐怖的是主事者希望將所有人做成同樣的產品,剝奪了讓人適性發展的權利,髮禁正是此一思考下出現的產物。
但事實上,髮禁不但達不到當初設立的目標,反而不當限制中學生被憲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幸好這個奇怪的規定終將成為歷史。只是廢了髮禁,中學生是否就沒有了不當的限制?可惜還沒,諸如安全檢查,甚至制服制度,都是應該要被挑戰的。但這第一步著實重要,它代表了台灣呈現多元文化的一個重要指標 - 接納次文化的成熟公民社會。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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