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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農場 林地變農地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無黨聯盟立委高金素梅昨天指出,位於花蓮縣卓溪鄉的清水農場,本來是布農族傳統領域,卻被國有財產局悄悄放租給財團耕作,而且原本的林地被變更成農地,其中是否涉及不法情事,相關單位應深入調查,她並要求國有財產局必須以「違約」為由與承租戶解約,否則立院開議後無盟將追究國有財產局責任,並凍結相關預算。
高金素梅表示,清水農場在民國72年以前是由林務局管理,當時政府出資栽種了大批牛樟樹,保護水土山林,之後經過警總與軍管部使用,最後才移交給國有財產局管理,不過,去年7月這塊布農族傳統領域,卻悄悄被國有財產局放租出去,面積高達300公頃,今年1月間開始有大型機具進入剷平土地,幾個月下來6個山頭已經被剷掉,整個水土保持遭到破壞,恐將引發土石流,影響下游秀姑巒溪流域生態,漠視下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高金素梅昨天陪同花蓮縣卓溪鄉鄉民代表以及學者召開記者會,展示在清水農場現場會勘的照片。
台大教授李鴻源表示,濫墾後,勢必造成下游秀姑巒溪的土石沖刷量增加,水會變混濁,是台灣近年洪水與土石流非常典型的成因,且大量施肥也會造成水污染。
國產局允諾 將嚴加督促
〔記者陳麗珠╱台北報導〕國產局北區辦事處長蘇維成表示,花蓮縣清水農場部分國有出租土地疑遭承租人破壞水土保持一事,花蓮縣政府已要求限期改正,5月份再度勘查,已獲改善,若承租人仍有違反契約,破壞水土保持,而未改善者,國產局將會終止契約。
國產局說,清水農場國有出租土地屬農牧用地,依規定洽相關主管機關查註無不得放租情形後,依規定放租,承租人整地完工準備種植農作物,造成坡地裸露,有破壞水土保持之虞,部分經花蓮縣政府認定承租人違反水土保持法,並在今年3月間處分,要求限期改正,5月現場勘查結果,坡地裸露部份已依規定種植作物,也依緊急防災及改善計畫書內容施設排水、沉砂池等相關設施。
國產局表示,承租人是否有破壞水土保持必須經花蓮縣政府認定,國產局處於被動通知狀態,倘若清水農場承租人違反契約,破壞水土保持,經縣政府通知屆期不改善者,國產局將終止承租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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