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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瑕疵╱私運毒品入境 航警挨刮
〔記者姚介修╱中正機場報導〕未經過海關完成通關手續,航警局刑警隊竟將在機場管制區內拾獲的近800公克海洛因,直接從海關公務門帶出,直到移送檢察官發現毒品來源不明,第2天才請海關補辦手續,讓無主毒品「合法」;資深關員說,根據海關緝私條例規定,這不但是航警重大程序瑕疵,嚴格來說,可算是「私運毒品」入境。
相關人員已被懲處
航警局發言人胡亞屏昨晚表示,刑警未將毒品經過海關扣押放行的正式程序,主要是當天刑警隊員要協助偵辦毒品案的台北縣中和分局,才會疏忽辦理相關合法手續,當移送過程發現有重大程序瑕疵,馬上就和海關協調補辦相關手續,而包括刑警隊小組長及一個隊員以及當天工作門崗哨的保安隊都已經做出懲處。
航警局雖然已經懲處相關人員,但將毒品「私運」出關的竟是航警局最了解法律程序的刑警隊,讓很多基層員警及海關都跌破眼鏡。
據了解,航警局這起重大程序瑕疵案件,發生在6月27日上午9點55分,一名欒姓清潔工人,清掃境管局辦公室時,發現櫃檯側門後面椅子下方有3塊包裝的物品在地上,由於26日晚間曾有一名毒品列管旅客坐在該位子,境管局人員立即通報航警局處理,未料刑警隊人員趕到,就把毒品列入證物,直接從一期海關室公務門帶出,當時保安警察雖然有制止詢問刑警,但刑警亮起證物袋向員警宣稱是刑案證物,保安警察才讓刑警將毒品帶出管制區。
未料,刑警隊在移送毒品過程,突然發現毒品來源不明,完全不符法定程序,航警28日硬著頭皮帶著前一天帶走的毒品,重新填寫扣押證明以及補問發現毒品清潔人員的訊問筆錄,這3塊「私運出關」近8百公克的海洛因才得以「合法」入境。
很多基層的員警都表示,航警局刑警隊是全航警局最了解法律及程序的單位,所有的案件都要他們依法移送,誰會想到最懂法律的人,也會發生重大的瑕疵,還進一步連累到航警局同僚。有關員進一步表示,航警在機場的擴權已經是嚴重至極,如果不是移送過程有問題,根本不會有人發現毒品已經被航警拿到管制區外,這是很可怕的瑕疵與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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