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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女友驚魂記 惹火警伯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國內某知名企業一名邱姓工程師,在網路情色文學區張貼「我的女友小詩的警局驚魂記」,內容描述女友到警局報案,結果被警察毛手毛腳進而在辦公室內嘿咻,由於內容猥褻且涉及警方聲譽,而被南市警方依妨害風化罪送辦。
邱姓工程師則大喊倒楣,他向警方說,故事內容全是虛構的情節,也未指名是那個警局,而且文章也不是他所寫的,他只是轉貼而已,並不知道這樣做也會觸法。
台南市警三分局偵辦網路犯罪,於6月中旬在網路上巡查,發現情色文學區一篇署名「好色男」網友所張貼的「我女朋友小詩的警局驚魂記」的情色文章,標題強調是「火辣上市」。
該文章內容描述作者的女友「小詩」身材火辣、面貌姣好、肌膚彈指可破,有一天她住處遭竊,而前往警察局報案,到了警局後,分局的副座見她秀色可餐,特別邀請她到他的辦公室坐,結果該名副座竟是大色狼,趁四下無人,從後摟住她柔軟的細腰,開始對她毛手毛腳,最後並強行脫去她的衣服公然在辦公室內嘿咻。
整篇文章長達一萬多字,內容詳細描述警局副座與小詩的嘿咻過程,內容煽情、淫穢,極盡猥褻之能事,由於點閱人數高達5、6百人,而且標題又直接點名警察局,而引起警方的注意。
警方經深入追查後,確認署名「好色男」的張貼者,是24歲的邱姓男子,家住台北,服務於國內某知名企業擔任工程師,警方昨天傳喚他到案說明,並以邱某散布猥褻文字、影像供人觀覽,行為已構成刑法第235條的妨害風化罪嫌,而將他移送法辦。
網傳情色 當心觸法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根據國內現行法令的規定,在網路散布色情圖片、文字及具暗示性的性交易訊息,很容易觸法,但網友一般都不知道這樣做會觸法,直到被警方查獲時已後悔莫及,只能自嘆倒楣。
台南地檢署一名檢察官表示,目前檢方受理警方移送的網路犯罪案件,幾乎都是涉及刑法第235條散布猥褻圖文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具暗示性的性交易訊息而觸法,像是散布援交的訊息即會構成。
檢方表示,網路上屬公開的園地,任何不特定人均可上網流覽,如果在網路散布猥褻圖文,甚至透過電子郵件轉寄可供多人閱覽的猥褻圖片,也都可能構犯妨害風化罪嫌,但一般網友都不知道這樣做會觸法,直到被警方查獲時已後悔莫及。
檢方表示,一般類似的案件,網友並不能因其不知情而免其刑,頂多只能減輕其刑。
由於類似的行為動輒觸法,近來學界也有愈來愈多人認為這有違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之嫌,但在法令未修改之前,網友還是得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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