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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光碟勒索外遇 得款千萬
〔記者阮怡瑜╱員林報導〕彰化縣1名黃姓銀行主管發生外遇,卻被情婦與其男友當成「提款機」,以揭發婚外情及手中握有性愛光碟為由,在2年半內向他勒索140餘次,金額高達1076萬餘元,情婦及其男友遭彰化地方法院依恐嚇取財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及3年。
彰化地院判決指出,該銀行主管88年間在彰化市1間理容院認識44歲的女子施東喜,雙方多次到汽車旅館約會,期間,施女又認識年紀小她8歲的男子黃坤銅,雙方成為男女朋友,大談姊弟戀。
判決指出,施女與黃某因為覬覦該銀行主管的財產,所以在90年間共謀設圈套向銀行主管詐財,先由施女出面約銀行主管上賓館,隔天再由黃某打電話給銀行主管,謊稱手中握有銀行主管與施女前一晚的偷情光碟,要求銀行主管拿出15萬元贖回光碟,否則要將該光碟寄至該主管家中、服務單位,並散播到市場販賣,讓銀行主管身敗名裂。
銀行主管因為擔心外遇事情被妻子知道會引發家庭革命,心生畏懼下乖乖交付贖款,想不到施女與黃某竟然再次打電話給銀行主管表示,因為發現銀行主管報警,所以第1次交付的光碟是空白的,真正的光碟還在他們手中,要求該主管再付20萬元,才肯交出真正的光碟。
法官調查指出,銀行主管第2次付贖取回光碟後,黃某卻食髓知味,在假光碟真恐嚇事件後,又多次以揭發銀行主管婚外情為由,要求銀行主管給付遮羞費、跑路費、消災費、關說費等,在整整2年半的時間內,向該主管勒贖140餘次,該名主管前後共匯了1076萬餘元,最後,銀行主管不堪其擾,也不願再被當成黃某的「提款機」,才決定報警處理。
案經彰化地院審結,認為2人犯行足堪確認,其中,施女參與前2次假光碟恐嚇取財案,判刑10個月,黃某則連犯140餘次恐嚇取財,所以判處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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