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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 自己看自己 8萬8加給不違憲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泛藍立委為查三一九槍擊案而制訂的真調會條例,去年12月被大法官會議宣告部分違憲後,國親立委今年初就以大法官不是法官為由,刪除薪水中的「司法專業加給」8萬8千餘元,經執政黨立委柯建銘等人聲請大法官解釋後,大法官會議預定明天以釋字第六百號解釋,宣告大法官為「特任法官」,遭刪減的專業加給將可望恢復。
解釋案的聲請人立院民進黨團認為,國親立委刪除大法官專業加給,以報復大法官對真調會條例作出違憲解釋,已違反憲法第81條:「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的規定,聲請人認為,大法官是憲法上的法官,具有當然的法官身分,卻因部分立委不滿大法官會議對真調會條例的解釋,就對大法官變相減薪,此舉實已侵害了憲政體制。
聲請人認為,憲法第81條的用意是指,除非法官違法失職,才能依法定程序減俸,除此之外,立法機關及其他機關一概不能藉制訂法律或審預算案的機會對法官減俸;且大法官請領專業加給,50餘年來從未間斷,若任意刪除,即有違信賴保護原則,故依法聲請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經過數月審查後認為,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通過任命後,從事解釋憲法及審理違憲政黨案件等工作,為「特任法官」,具有法官身分;解釋文預定明天出爐,爭議多時的大法官身分將獲明確定位,法界人士指出,這有助於維護憲政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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