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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籍看護工 來台進工廠

〔記者田世昊、丁勻婷╱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王拓昨天舉行記者會,批評在台灣的外勞常遭逢雇主不人道的對待,呼籲推動「預防人口販運法」,具體保障外勞人身安全。

王拓與多個人權團體昨天召開「外勞就是人口販運受害者」記者會,越南籍外勞陶氏瓊在會中泣訴受到的不人道待遇。

陶氏瓊說,她花了超過一千五百美元仲介費、護照費與體檢費,好不容易在前年十二月以「看護工」名義合法來台工作,但雇主卻要求她在工廠工作,如不服從,雇主威脅要將她遣送回越南。她因未受過相關職業訓練,結果左手被機器壓傷、嚴重扭曲,仲介公司和雇主卻不讓她復健,最後在去年九月將她遣返。

對此,勞委會職訓局表示,如有人口販運且符合刑法第二九六條之一規定之故意與事實者,應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訴追,最高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屬常業犯者更可判處無期徒刑。

此外,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非法使用外勞及非法媒介外勞的罰鍰相當高,前者罰鍰最高七十五萬,後者罰鍰最高五十萬,若在五年內再犯者,可能處三年或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了讓外勞擺脫不肖雇主控制,勞委會說,正規劃於機場增設諮詢服務中心,防止雇主片面解約強迫遣返,也考量在不增加外勞總量之前提下,研議同意勞雇雙方經合議解約後,外勞得轉換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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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4年7月1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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