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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登陸爭議 立院建議兩岸洽簽FTA
〔記者李明賢、楊雅民╱台北報導〕兩岸農業交流問題層出不窮,根據立法院法制局最新研究報告指出,台灣農產品登陸置於WTO架構下談判,有其執行面的困難,建議政府推動簽署兩岸自由貿易協定(FTA),同時透過協商,建立雙方在名稱、形式都可接受的爭端解決機制,仲裁經貿紛爭。
農委會副主委胡富雄則表示,由於與他國簽定FTA並不限於農業問題,須待經貿部門共同評估,並經行政院總體決策,該會將待行政院指示,再決定如何在農業問題上進行配合。
對於兩岸能否簽署FTA,法制局日前也邀集產官學界舉行內部研討會,農委會國際處副處長李舟生同意台灣應多簽署FTA,避免遭邊緣化,但兩岸簽署FTA,不能一廂情願,光是名稱就是一大問題。
由於北京日前宣布對台十八項水果免關稅,國親隨後也積極推動台灣水果登陸,政府雖主張透過WTO模式展開兩岸談判,中方卻始終迴避。
法制局評估報告認為,北京不願透過WTO架構解決兩岸農業交流,最大關鍵仍在於政治因素。但問題是,中方單方面給予台灣農產品免關稅優惠,並未經過兩岸簽署協議,中方未向「WTO市場進入委員會報」報備或討論,也有爭議。甚至,透過WTO模式談判,中方若援用互惠原則,恐將衝擊台灣市場。
評估報告建議,台灣農產品運銷中國置於WTO架構談判,有其執行面的困難,政府應尋求與北京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尤其國親兩黨主席連戰、宋楚瑜訪中,在連胡公報與宋胡公報分別提及兩岸共同市場與兩岸自由貿易區等經貿機制建立,兩岸簽署FTA應是政府可以採行的參考模式。
報告也提到,兩岸簽署FTA,我方可以對中國農產品進口採配額限制,或訂定較嚴格的品質安全衛生及檢疫等高標準的防衛機制,或要求中方進一步擴大對我優惠措施與範圍。
而未來兩岸簽署FTA後,也應建構爭端解決機制,例如成立「海峽兩岸經貿事務協調委員會」或「海峽兩岸經貿事務仲裁委員會」,下設仲裁法庭,負責解決爭議。
〔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對於立法院法制局報告建議兩岸簽署FTA,藉以解決兩岸農業交流引發爭議,朝野立委大都抱持肯定立場。但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建議,未來即使兩岸簽署FTA,政府也應保護台灣弱勢農產品,避免中國傾銷,對台灣造成衝擊傷害。
農業縣出身的黃偉哲指出,中國始終迴避WTO模式談判,兩岸若能簽署FTA,不失為可行之道,但國際慣例上,簽署FTA屬於國對國,中方是否願意在政治層面上讓步,也大有疑問。
黃偉哲強調,他支持兩岸簽署FTA,藉以解決農產品登陸引發爭議,但前提是政府必須做好防衛機制,避免政治上遭矮化,以及中方傾銷造成台灣的傷害。
國民黨立委李全教說,中方宣布對台灣水果免關稅措施,這是對台釋放高度善意,「不拿白不拿」,國親積極推動農產品登陸,也是基於爭取農民權益,不涉及國家安全。
親民黨立委蔡勝佳提到,中國宣布對台農產品免關稅措施後,並無採行相關動作,台灣農民等於「看得到卻吃不到」,不少台灣農民開始反感,中方應釋出更多善意,FTA確實是可行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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