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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新聞頻道聯誼會聲明
■林育卉
新聞頻道聯誼會昨日發表聲明表示,為回應各界期待,決議加強新聞自律精神,落實降低犯罪新聞比例、避免腥羶色畫面及約制無關公眾權益之男女關係情事之報導等。綜觀決議內容,這些正是財團法人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長期以來為致力媒體改革,不斷透過舉辦各種座談會、觀察報告發表會乃至參與民間監督團體曾提出之具體建議的部份項目,對於新聞業者終於願意面對媒體環境長久以來的亂象並檢討改進,本人代表廣電基金感到欣慰,亦樂觀其成。
然而,其聲明中有關收視率現象及新聞報導空間之部份論點,如「廣告收入依舊占媒體整收益之大宗,致使節目收視率之競逐仍為媒體業界生存發展之所繫,尚難全然免除,而新聞報導內容之即時性及多元化已獲閱聽大眾之普遍認同」,及「台灣民主成就普獲國際肯定,傳播媒體的解禁與言論尺度之開放,同為關鍵的因素…新聞報導及言論表達的空間絕不容輕言卸責,更不可令其受到限縮」,似有意藉此似是而非之論述,為過去脫序行為自圓其說,並為將來新聞報導尺度預先解套,某種程度上削減了聯誼會通過此決議的誠意及執行決心,殊為可惜!
無論如何,我們應為新聞頻道聯誼會加強新聞自律的自覺行動予以肯定,但承諾不如實踐,新聞媒體何不從現在起,停止長時間、無關緊要的新聞現場SNG連線,停止侵入、追蹤及灑狗血的採訪報導方式,停止爆料、臆測及未審先判的主觀報導…在追求新聞自由的同時,也能善盡媒體的社會責任,並顧及社會大眾的閱聽消費權。相信不僅能重建媒體從業員的職業尊榮,建立一個合理、公正、公義的媒體環境目標亦不遠矣。(作者為廣電基金執行長暨閱盟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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