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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劫車床族 手機洩匪蹤
〔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中部警方追查專在夏夜打劫車床族的3人強盜集團,鎖定一被害人行動電話整整追蹤9天,發現這支手機如同贈品被人送來送去,最後落到張姓女子手上,不知情的張女將自己SIM卡插入手機,打了一通短短數秒的電話,就因為撥這一通電話,整個集團全數落網。
據了解,此一集團因為狡猾,才不使用贓物手機,轉送他人,豈知反而露餡;呂姓主謀最近經三審判罪定讞,刑度為9年半,廖姓、杜姓同夥則早一步被判刑9年半及8年半,3個人合夥幹一件案子,付出的代價為合計刑度高達27年半。
本案被告呂某組織強盜集團,只是為了一台車,他買了新車之後,汽車貸款利息一時繳不出來,就找廖某商量合夥幹一票,廖的友人杜某剛好在廖某租處,就跟著參與。
判決指出,3人備妥2把改造手槍、膠帶等,並偷來2面車牌裝在呂某車上,以防查緝,接著決定找野外車床族下手,由呂駕車載同夥,91年8月某晚到台中大度山區一帶獵捕車床族。
他們鎖定一對在車後座卿卿我我的男女,以槍托擊破對方轎車車窗,威逼男女下車,押到呂某車上,載到更偏僻處所,分別以槍口抵住被害男女頭部太陽穴,逼出提款卡密碼,再戴著安全帽赴提款機盜領出18萬多元,最後要求被害男女閉眼走向山區草叢,隨即逃逸。
被害人向台中市警第4分局報案,警方專案偵辦,認為持續追蹤2被害人被劫的行動電話十分重要,果然,案發後第5天,男被害人手機出現一次撥出紀錄,令警方振奮,到了第9天,又打出一通,而這一通,過濾出是一名張姓女子將自己的SIM卡插入被劫手機內使用。
警方從第9天出現的這一通使用紀錄,找到張女出面說明,查出原來贓物手機被呂某送給友人黃某,黃再輾轉送給前妻張女使用;呂某得知警方要抓他,向檢方投案。
3被告到案後,均坦承犯行,但他們持槍結夥強盜,須加重強盜罪論處,最後被定罪的刑度都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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