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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審速結╱死罪 千面人可能來日不多
記者楊政郡╱特別報導
國內首樁出現有人死亡的千面人案,震撼國內外,司法單位也配合外界期待,10天逮捕嫌犯破案、8天起訴、40天審理,僅47天就判決,創下法院採交互詰問新制後速審速結新紀錄,法官私下表示,若按這種速度,預估被告王進展活不到今年中秋,最久也活不到舊曆年。
感化無效!有與社會永久隔絕必要
而審理的台中地院發現,王進展曾在作案的計畫書封面標示著「事以密成、語以洩敗」警語,提醒自己規劃周詳的犯罪計畫,審判長許旭聖感嘆這個人犯案心機之重,前所未見,並認監獄內的感化教育對他已經無效,有與社會永久隔絕必要,因此將他判處死刑。
其實毒蠻牛案發生後,「案子非破不可」帶給檢警單位無比的壓力,主任檢察官許萬相說,警方10天後逮捕嫌犯宣佈破案,可以說警方基礎功夫下得徹底,而逮捕嫌犯後,檢察官劉邦繡更是一日不停歇,連續偵訊。
檢方立即在6月2日以連續殺人罪嫌起訴王進展,襄閱主任檢察官張宏謀說得更直接,他說,起訴是被你們記者逼出來的。
不知劇毒?法官探測王嫌人性底線
據悉,在審理庭中,有「許死刑」之稱的法官許旭聖對王進展問了一句非常主觀的問題,「有這麼多容易取得,也容易下的藥,為何要選氰化物?」法官連續5次問同樣問題,王某起初回答,他不知氰化物這麼毒,法官拿出王在電腦中書寫的資料,「這些資料清楚寫氰化物是何種劇毒,你還要說不知道這麼毒嗎?」王改口說,他不是化學專家,真的不知道這麼毒,法官很生氣的表示,「你不是專家,難道我是化學專家嗎?」法官說,「我在探測你的人性底線,你還有人性嗎?」蒞庭的檢察官李斌也指著王進展,「已經有1個人死了,3個人從死神邊緣救回來,還說不知道這麼毒?」法官與檢察官連番追問,觸動王進展內心防線,他隨即痛哭失聲,法官還遞面紙給他擦淚,他才說出實情。
在判決書中指出,王進展有竊盜及懲治盜匪前科,87年8月假釋出獄,交付保護管束至92年10月,管束期間曾到耕莘醫院任職,保護管束結束,就著手計畫再犯案,計畫縝密包括如何以金門小三通方式到廈門恐嚇取財、以虛構的「胡小姐」來模擬交款時如何監控、如何「聲東擊西」找保力達公司飲料下毒,反過來向其他飲料公司恐嚇取財等等。
93年農曆年後在北縣新莊向化工行以800元購得氰化物,並上網蒐集有關氰化物毒性資料,以電腦記錄計畫各種恐嚇信內容、勒贖手法、交款方式,並試印「我有毒 POISON 請勿喝」貼紙,以備將來有人喝下,可藉此推卸殺人罪責。
王進展今年決定將一年來的計畫化為行動,5月13日搭車南下台中市熟悉地形及購買12瓶蠻牛,回到中和住處又購買2瓶保力達B,17日租車南下攜帶6至7套服裝、氰化物,在車內換裝及每瓶摻入3至5瓢氰化物,貼上警告標語後,隨機放進11家超商、便利商店、藥房之飲料架上,下毒後造成1死3傷。
周乙桂家屬:王罪有應得
〔記者張菁雅、徐夏蓮╱台中報導〕死者周乙桂家屬認為王進展「罪有應得」,但喝到毒蠻牛僥倖撿回一命的趙世芳、李峰銘,由於身體狀況大不如前,迄今無法工作,不知該如何面對未來,因此表明「懶得管王某被判什麼刑」。
喝毒蠻牛致死的周乙桂弟弟周乙村相信王進展沒有害人意圖,但卻害無辜者送命,被判死刑是「罪有應得」。
李峰銘仍在靜養中,媽媽表示那是法官的正確決定,但王被判什麼刑,她懶得聽,李峰銘迄今仍頭暈無法久站,他是單親爸爸,兩個小孩以後誰養?
另一名受重傷的婦人趙世芳在眼科、耳鼻喉科、心臟科之間四處看醫師,想咳卻咳不出來,迄今仍很虛弱無法工作,3個孩子也沒辦法帶,趙世芳昨憤恨地表示,王進展判什麼罪對她而言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誰要還她公道?
至於對業者求償部分,台中市政府為毒蠻牛千面人案受害者向相關企業求償,其中何漢森已與OK便利商店達成和解,協議賠償10萬元;趙世芳因為與OK便利商店提出的條件差距太大,調解失敗,市府已輔導其尋求法律途徑;李峰銘則對保力達與統一超商求償1000萬元,統一超商部分還在研究是否接受。
保力達公司之前分別已給3位受害者2萬元及5萬元的慰問金,除願意再付給李峰銘5萬元外,拒絕接受其他求償金額。3位受害者家屬對保力達公司自認沒有法律責任抱怨不已。
市府法制室主任林月棗表示,保力達公司強調產品在製造過程中沒有問題,是在超商上架時被下毒,該公司不必負賠償責任,其說法在法律上不是沒道理,但市府認為該公司應該負起道義責任,畢竟受害民眾比該公司更無辜,不管是以慰問金或賠償的名義,她希望該公司考量企業形象,能夠有所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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