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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解決」台灣問題的危機
■沈建德
聯合報稱,有媒體(係指自由時報)報導卜睿哲在其新書中提到美國主張台灣地位未定,但卜否認書中有這樣寫。其實卜睿哲有寫沒寫並非重點,美國有沒有主張才重要,而事實證明美國有此主張。因聯合報說:「美國國務院已解密的外交檔案中,就曾記錄季辛吉第二次到中國訪問時,向當時中國總理周恩來明白承諾,美國不再主張台灣地位未定」。這就證明了美國曾經主張台灣地位未定,否則季某怎會說美國「不再」主張台灣地位未定。
事實上,「台灣地位未定」確是美國的主張。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杜魯門發表台灣地位的聲明指出:「臺灣未來的地位,須等該地安全恢復,及對日和約簽訂後再行決定,或由聯合國考慮」。同年八月杜魯門說得更清礎:「該島(台灣)的實際地位乃係由於盟軍在太平洋區作戰勝利而得自日本的領土。這正與此類其他領土一樣,其法律上的地位,在國際行動尚無決定之時,是不能確定的,如果安全理事會有意研究臺灣問題,吾人當支持而協助此項研究」。說完就向聯合國提出編號為A/1373的「台灣問題案」,經總務委員會通過列入議程,因韓戰轉劇而無限期擱置沒有表決。由此可見,聯合國是可能表決台灣問題的,但很多人還以為不可能,完全無戒心。
關於臺灣地位問題,白宮最高階層曾在一九七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舊金山和約生效十九週年紀念)開檢討會,會後由國務院發表聲明,重申上述杜魯門的聲明,並做成結論說:「我們認為,台灣和澎湖主權是一個尚未解決的問題,須等將來的國際解決」。
半年後,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北京代表中華民國,台灣不改國號繼續使用中華民國,尼克森遂以為這就是國際解決,據此,於一九七二年二日廿二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向周恩來追認季辛吉所言不再主張台灣地位未定之事,並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記於白宮解密資料(見http://www.gwu.edu/~nsarchiv/nsa/publications/DOC_readers/kissinger/nixzhou/12-05.htm)。
因一九七一年的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本質上是中國代表權問題,故布希不認同尼克森,不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我們不能因此而放心。因為,以聯合國會員對於台灣申請加入的態度來觀察,一九九三年支持中國的十一票、支持台灣三票,到二○○四年已經拉高到九十四對二十一的懸殊比數。聯合國有一九一個會員國,去年支持中國的已有九十四國,再三國就過半。中國邦交國有一六四國,再拿三票有如探囊取物。中國若向聯合國提出「同意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提案,一旦過半或四分之三贊成,就是百分之百的國際解決,到時布希恐無理由不接受,若如此,則非常不利台灣,應及早因應。
最簡單而有效的方法是,提出聯合國憲章七七條b及七六條b以為反制,因這兩條已經完整規定,一旦舊金山和約生效,台灣從日本分離後就應獨立,而舊金山和約在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東京時間22︰30就已生效,無須聯合國表決。(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現為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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