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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棄一處處文化景觀之後…
■黃信勳
搶救摘星山莊、搶救剝皮寮、搶救寶藏巖、搶救華山藝文特區、搶救淡水老街、搶救齊東街日式宿舍群、搶救樂生療養院,彷彿除了搶救還是搶救,但問題是為什麼要搶救?又為什麼老在搶救?簡言之,它們全都涉及文化資產╱歷史古蹟保存的問題,甚至是人權問題,之所以要搶救則是因為它們各自面臨了諸般的拆遷理由而衍生迫切的存續危機。
像其他個案一樣,樂生院也遭遇古蹟認定的難題,因為制度上不同的資格認定將衍生不同的保存、維護規定,所以工程單位一再指稱樂生院僅為文化資產,不具古蹟價值,因此不需全區保留。弔詭的是,倘若不具古蹟資格而「僅」有文化資產價值者便能輕言拆除,那一段時日之後台灣還有古蹟指定的可能嗎?莫忘所有的古蹟或文化資產均需時日的積累,方能逐漸淬煉出與土地、人文交織綿密的網絡關係,當中滿是記憶、情感與意義,也才能滿足現實法規的資格認定,況且設立於一九三○年的樂生院,其古蹟價值面向之多元,早經各方論證。號稱本土政權的民進黨以及自詡以文化建市的馬英九市長,對此真能視而不見?特別是民進黨,在指著國民黨,罵這個外來政權長期對台灣施以去台灣化、去本土化等惡政的同時,卻企圖對樂生院痛下殺手,這無疑是對意欲建立台灣主體性的一大反諷。在毀棄一處處自然文化景觀,拆除一棟棟歷史建築,砍倒一棵棵老樹之後,我們要如何對外國人甚至是對孩子指認台灣之所以為福爾摩沙,美麗之島?屆時,即便讓我們爭到了史地教育的回歸(台灣主體性),但其現實基礎卻已消失,對故鄉母土的認識將缺乏實質的感動。
(作者黃信勳╱政大地政系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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