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頭版新聞
焦點新聞
政治新聞
生活新聞
國際新聞
自由廣場
社會•體育
社會新聞
體育新聞
寰宇探索
台灣蒐奇
財經新聞
財經焦點
證券理財
影視娛樂
影視焦點
影視綜合
生活藝文
流行消費
3C生活館
家庭.兩性
健康醫療
自由副刊
青春Pasta
藝術文化
休閒旅遊
自由評論
今日社論
自由談
鏗鏘集
專題報導
服務專區
樂透彩券
統一發票
訂報服務
首頁 社會新聞

載屍投案不算自首 張志輝被求處死刑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白曉燕撕票案伏法兇手陳進興的妻舅張志輝,去年十月廿七日侵入邱姓分手女友住處加以勒害,在邱女垂死之際還加以性侵害,並聯絡媒體載屍前往刑事警察局「自首」,桃園地檢署認定不符自首要件,昨天依殺人、強制性交罪嫌將他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死刑。

除這起強姦殺人外,張志輝(卅一歲,已改名為張銘傑)另與胞弟張志賢(廿八歲)去年九月十二日聯手洗劫在台工作日籍女子,張志輝還一度喝令對方脫光衣物,企圖加以性侵害未果,兩兄弟也被依強盜罪嫌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這起兇案發生於去年十月廿七日,當時張志輝已與邱女分手,獲悉邱女另與杜姓男子交往,當天下午一點四十分許前往邱女居住的社區,由屋外推開未上鎖的廚房窗戶,打開後門潛入屋內,驚醒裸睡的邱女,二人發生爭執,下午三點四十分許,邱女一度趁機要關房門躲避張的糾纏未果,並拿起電話欲向外求救,張志輝為此怒不可遏,迅速至廚房拿取毛巾返回,用毛巾正面勒住邱女頸部並將其堆倒在床上,邱女雖怒目相視,張嫌仍持續使力加壓致死。

案發後,張志輝聯絡胞弟張志賢趕赴現場協助搬運屍體、騎走機車,在胞弟抵達前,更多次打電話詢問多家當舖企圖典當死者轎車,張志賢抵達後獲悉胞兄殺人,也趁機竊取邱女室友的數位相機,隨後協助將屍體搬運至邱女車上並騎走胞兄機車。當晚七時四十分許,張志輝與電視台聯繫,告知自己殺人要接受採訪,至深夜近十一時接觸到媒體記者並接受採訪,翌日凌晨零時二十分許,駕駛邱女車輛載屍前往刑事警察局投案。

警方偵辦時,張志輝只坦承殺人案情,否認曾與邱女發生性關係或加以性侵害,但承辦檢察官邱文中會同高檢署、刑事局解剖死者遺體調查,發現其下體遺留精液與張志輝DNA型別相符,提訊張志輝訊問時,他才改稱當日談判之際半推半就與邱女發生性行為,先前不敢承認是擔心被認為強姦殺人。

檢方也針對張志輝載屍前往刑事局是否符合「自首」要件調查,張志輝偵訊時則指稱,前往刑事局求見局長侯友宜,只是想對陳進興在南非武官官邸的事情向侯說聲謝謝,並無自首的意思。檢方也認定,包括媒體記者與中壢警分局刑事組長的證詞,也發現張已表明殺人,並未委託自首,況且在警訊自白時也刻意隱瞞性侵害死者事實,所以不符合自首要件。

▲TOP 
中華民國94年1月28日星期五

新聞檢索

相關新聞
今日新聞圖片
引擎爆炸 F5F戰機浴火
女友求去 巡官舉槍自盡
坑騙求職女 連詐1.5億
在中國盜公款 回台被判刑
5.4億大樂透 1人抱走
周人蔘案 17被告發回更審
好奇成「性」 國一生性侵小學姊
借錢被拒 乾弟勒死乾姊
載屍投案不算自首 張志輝被求處死刑
新竹國二女命案 17歲主嫌 申請法扶獲准
夫上吊 妻服毒 欠債輕生
碗筷未收導火 姑姑刺死姪兒
掃黑反詐 施茂林工作重點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3C生活館 || 健康醫療 ||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 生活藝文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